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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比較現在的90後、00後,家裡只有一個孩子,儘管在物質生活上好過多子女家庭,但我還是覺得多子女家庭是很幸福的,有姐姐愛有哥哥疼,一家人和和樂樂的。
各自長大成家之後,兄弟姐妹之間還會彼此牽掛、相互走動、相互幫助,我們是比陌生人更親的親人,是最親密的親戚,即使父母不在了,“我還有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的溫暖感覺,會讓內心裡很踏實。
當然不得不說,在多子女家庭中,年齡大一些的孩子總是會承擔多一些的家庭責任。
就拿我們家來說,姐姐是老大,從小到大,她就比我這個老小多做很多家務。爸媽忙的時候,她要照顧哥哥和我,要幫媽媽做飯洗衣服,有時會被受父母嬌慣的我欺負。但姐姐還是很疼我和哥哥的。我穿過的第一條漂亮的連衣裙,就是姐姐用第一個月的工資買的,讓我在同學中臭屁了好久,到現在我還能記起那條裙子的款式和顏色。
不過,父母對子女的疼愛是不分大小的,並不會因為姐姐是老大,就一直要求她要對弟弟妹妹照顧有加,要對弟弟妹妹承擔責任。而我對於來自哥哥姐姐的關心和幫助,也不會像小時候那樣照單全收,不懂回報,而是相互的給予與付出。
因為我們懂得,在大家庭中,我們是相親相愛的兄弟姐妹;但對於各自的小家庭,我們又是相互獨立的兩家人,都有著對各自小家庭的責任與義務。
尊重各自的小家,照顧好自己的小家,才會顧好這個大家。如果小家顧不好,就得連累大家。
我要是過得不好,哥哥姐姐不會坐視不管,但我也不會心安理得地接受他們的好意,不會接受他們為了關心我而顧不好自己的家庭。
我的意思是說,家人之間的愛,是需要有界限的。
這是老生常談的問題,因為道理大家都明白,可事到臨頭卻往往被這種愛所捆綁。因為不是每一個家庭,每一對父母都能不偏不倚地對待每一個子女,也不是每一個子女都能夠明白,長大成家後自己的責任與義務究竟應該以哪個家庭為重,有時往往分不清主次。
對家人的愛,如果不能在適合的事情上、適合的情境中、適合的時間點釋放的話,這份所謂的愛就會成為傷害自己婚姻的一件兇器。
2、
邵敏(化名)最近有點煩。本來她與老公的生活平靜異常,但最近好像突然一下,事情全都湧到她面前,而且還是都比較糟心的事,她也因為一時的心軟和獨斷,讓自己走進了死衚衕。
邵敏結婚快十年了。從生了孩子後,邵敏就沒再上過班,一直在家帶孩子,料理家務,把老公和孩子照顧得好好的。
老公董一鳴(化名)在一家企業裡幹銷售,因為捨得賣力氣,業績突出,漸漸得以升職加薪,他們的生活也越過越好,漸漸地有了些存款。這些錢,老公放心地交給了邵敏。
邵敏把這些錢買了部分理財產品,她知道孩子在一天天長大,需要用錢的地方會越來越多,而自己沒有工作,讓錢生錢,不論多少,哪怕只能掙個一年的菜錢,也想減輕一下董一鳴的負擔。
如果日子這樣平靜地過,她與老公之間也不會有什麼婚姻危機,可是日子不就是這樣嗎?平靜地過頭了,它就會給你來點曲折。
不過說句實話,不管是小曲折也好,驚濤駭浪也罷,只要夫妻同心,一起去面對,終究是會圓滿解決的。
怕就怕夫妻各有各的想法,不在一起好好溝通,而是獨斷專行,這對婚姻可是不好的習慣。
邵敏有個弟弟,從小不好好學習,最後是父母掏錢,讀了一所民辦大學。這樣的學歷想找一份體面的、收入高的工作,本身就不太容易,弟弟還有些眼高手低,這個工作瞧不上那個又看不起,將近30歲的人,沒個正經工作,媳婦當然也不好找。
邵敏父母看在眼裡急在心裡,託人給邵敏弟弟介紹了好幾個物件,人家都嫌棄弟弟沒收入沒婚房,處不下去。於是父母就尋思著是不是先給兒子買套房子,增加一下婚戀的成功率,但家裡沒有多少錢,於是就把主意打到邵敏身上。
這幾年,女婿升職加薪,他們是看在眼裡的,估摸著女兒家裡會有些錢,於是父母上門了。
“女兒呀,你現在是生活越來越好了,我們對你很放心。但我們也有一塊心病,就是你弟弟。你看他現在這個樣子,要是我們不幫他一下,他這一輩子也別想娶到媳婦。談了那麼多個,都是因為沒有房子就吹了。你得幫他一下呀!算父母求你了,買房的錢,算我們借的,以後慢慢還,你看行不?”
架不住父母的苦苦哀求,邵敏思來想去:家裡存款大概有100多萬,孩子現在才剛剛上小學,花錢的地方不算多;雙方父母雖然上點年紀,但身體還算健康;家裡房子車子都有,暫時沒有能用到錢的地方。要不要跟董一鳴商量一下呢?可要是商量的話,估計董一鳴不會那麼痛快地同意;而這些年,董一鳴也很少過問錢的事,要不就先瞞下來,先用了再慢慢攢,反正父母說的是借,他們也會還一部分,家裡的賬也不會太難看。
就這樣,邵敏花了100多萬為弟弟全款買了一套婚房。弟弟女朋友也不再鬧事,婚事很快就定了下來。
3、
有一句話怎麼說來著?“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可能這句話在這裡用,不太恰當,但就是這個意思。
不好的事接二連三地來了:董一鳴妹妹上門來借錢買房子。
邵敏的頭一下子就大了,卡里幾乎是空的,哪裡還有錢借給她呀?
這些年,董一鳴的妹妹從來沒有開口向哥哥借過錢。
妹妹在一家公司任文員,一個月有5、6千塊工資,而妹夫呢,是公務員,收入雖然不高,福利待遇倒還不錯。
結婚兩年多,還沒有要孩子,日子過得很瀟灑,經常出去旅旅遊,吃吃喝喝,這樣下來,一個月也剩不了幾個錢了。
原先兩人住在公婆家裡,因為不想受公婆管束,就到外面租房子住。也許是這些年玩也玩夠了,年齡也大了,準備要孩子,所以開始考慮得多了些,就想先買套房子,學區房的那種。
一家人盤點了下手頭的錢,首付大概還差個15萬左右,這就想到哥哥董一鳴了。
董一鳴一聽,滿口答應,回家就問邵敏要錢。
邵敏哪裡還能拿出錢來,但她也不準備明說,乾脆直接當惡人,就說自己不同意借錢給妹妹。
董一鳴說:“都是一家人,能幫一把就幫一把。我這些年給你的錢都上百萬了,區區15萬,你還這麼摳。再說我妹他們現在也不那麼貪玩了,這15萬要不了兩年,他們就能還回來了。你是嫂子,大方一點。”
邵敏支支吾吾,一直拖著。後來董一鳴急了,讓邵敏交出存款卡。邵敏這才被迫說了實話。
董一鳴一聽就來氣,把卡往地上使勁一摜,連連冷笑說:“你做得真好、真對!我就說你怎麼不借,原來早就被你敗光了。邵敏,這是夫妻共同財產,說句不好聽的,你天天在家不幹活,這錢是我辛苦掙來的,你有什麼權利給你弟弟買房?去給我拿回來,這錢你要是拿不回來,我們就離婚。”
邵敏聽了,心裡也很委屈:“憑什麼這錢借給你妹就是應該的,借給我弟弟買房就是敗家,我家又不是不還,又不是要昧下你這筆錢。同樣都有困難,不都得要幫嗎?誰讓你妹說得晚呢?你心裡只有你們家的人。你要離婚?離就離,誰怕誰呀!”
說完,摔門就走了。
4、
其實要我說,邵敏還真不能這麼強硬。這件事,本來她就不佔理。要是真把董一鳴惹急了,堅決要離婚,她邵敏就會馬上背上50多萬的債務,對於一個沒有工作的女人來說,要還上這50多萬,真是有些費勁。
還不如硬話軟說,好好順順董一鳴的氣,商量一下這件事如何解決,才是正理。
兄弟姐妹遇到難事,能幫的是應該幫,但這個幫也是有限度的。
什麼限度?那就是要遵循“救急不救窮”的原則。
像邵敏弟弟這種,說實話,你幫他,其實是在害他也害己。弟弟沒有工作能力,也就沒有償還能力,不要說讓他還錢,就是讓他獨立支撐以後的家庭,恐怕都成問題。
必須讓他在生活中栽幾個跟頭,必須讓他明白,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努力在過,而不是依靠父母姐姐。家裡人的幫助,相反是在斬斷了弟弟的獨立性。
而像董一鳴妹妹的困難,倒是可以幫一幫,畢竟他們自己有工作,有收入,借給他們,自己的錢是能收回來的。而且對於妹妹妹夫來說,有還錢的壓力,才會讓他們更加約束自己的花銷,去開源節流。
對夫妻二人來說,經營好自己的小家要排在幫助兄弟姐妹之前,要不要幫,如何幫,應該是夫妻兩人溝通後達成的共識,而不是一方的獨斷專行,它體現的是在婚姻生活中夫妻是否相互尊重、信任、坦誠與扶持。
婚姻是要過一輩子的,什麼事都不溝通,什麼事都自己做主,在家庭關係中主次輕重不分,就會降低對方的存在感和對婚姻生活的參與度,增加自己婚姻的危險係數。
你真的願意因為自己的行為而讓婚姻陷入僵局嗎?未必吧。
因此,一定要記住,要先經營好自己的小家,真心地尊重與自己相伴一生的人,在過好自己日子的前提下,再去幫助自己的親人,否則,你會後悔的。
圖|《都挺好》劇照
END
今日互動話題:
你認可邵敏花100多萬為弟弟買房的行為嗎?如果你是邵敏,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