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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之間,一點信任和坦誠都沒有,那隻能說明夫妻感情不深,彼此都無法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這樣的夫妻感情,其實就是同床異夢,遲早會分崩離析。

很多男人和女人,始終都不懂得一個道理。兩個人一旦決定結婚,那麼從此之後,夫妻關係就應該放在所有關係的前面,包括父母關係,子女關係。

只有你把夫妻關係,放在前面,你才能恰當處理好其他的任何一種關係。即便你的其他關係崩潰了,但你的婚姻卻依舊堅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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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老公的時候,哪怕父母再反對,可最終還是愛女心切,給楊燕買了一套婚前房子。當時房子只寫了楊燕一個人的名字,父母的本意是想著給女兒傍身留後路。

雖然結婚之前,老公也曾多次試探讓楊燕在房產證上加他的名字,說房子雖然是楊燕父母買,但房貸卻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他認為自己有權利要求加名字。

老公軟磨硬泡了很久,楊燕差點頂不住壓力答應了。後來是父母堅決反對,說如果楊燕在房子上加女婿名字,他們就收回這套陪嫁房。老公這才作罷,不敢再提加名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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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的他們,如願住進了父母給買的陪嫁房裡。楊燕和老公,也曾在那裡度過了一段很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楊燕懷孕後,公婆卻趁機提出要搬來和他們同住,順便照顧兒媳和未出生的孫子。

老公自然拍手叫好,而楊燕想反對,卻奈何老公擅自主張把公婆接到了家裡。眼看著人都來了,善良單純的楊燕,也就不好再往外趕人了。

楊燕如婆家所願,生了一個大胖兒子,婆家人全都樂瘋了。雖然楊燕不在乎生兒子還是女兒,但看到婆家如此重男輕女,心裡還是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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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之後,楊燕就和公婆磕磕碰碰過了三年。期間,公婆多次對她指手畫腳,想做這個家的主人,但都被楊燕給拒絕了。公婆認為楊燕強勢,還多次在兒子面前告狀,對他們的夫妻關係,挑撥離間。

眼看著兒子慢慢大了,而此時的楊燕也懷了二胎。於是老公就動起了換更大房子的心思,對此,楊燕也贊成。只是她對老公提出的賣掉陪嫁房,卻顧慮重重。

但老公能說會道,很會討歡心,再加上家裡房子確實不夠住了,楊燕最終還是答應了賣掉陪嫁房。賣掉陪嫁房後,公婆再出了五萬塊錢,就換了一套更大更好的學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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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楊燕在坐月子不方便出門,而買房辦證全都是老公和公婆來回奔波。當時楊燕很單純,在她看來,不管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老公婚內買房,即使不加自己名字,也屬於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可真相卻打了她一個措手不及,房產證根本就沒寫老公的名字,而是寫了公婆的名字。楊燕很氣憤,她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老公卻只說了一句話,我父母也出了五萬塊錢,我又是家裡獨生子,寫我父母名字,以後也是會留給我,都是一樣,沒什麼區別,楊燕就是胡思亂想,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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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一切,楊燕終於明白了老公換房的真正目的,那就是把她的婚前財產,合法合理變成夫妻共同財產。然後再以公婆名義買房,這樣就可以規避風險。即使以後楊燕要離婚,那這套房產也和她沒有一分錢關係。

楊燕最終怒了,她罵老公:你們太會算計了,房產證只有公婆名字。說完,她抱著小女兒,忍不住含淚提出了離婚。這樣的老公,時刻覬覦著妻子的婚前財產,這讓為他生了兩個孩子的楊燕情何以堪?

離婚之前,楊燕讓老公把她陪嫁房的房款還回來,畢竟這是她父母的錢。可老公卻不肯,還非說楊燕太較真了。都是夫妻了,寫誰的名字都一樣,楊燕幹嘛非要撕破臉面,大家都不得安生?可楊燕卻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畢竟好算計的老公,誰也沒辦法繼續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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