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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社會人,都處於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之中。馬克思給“社會”的定義就是人與人關係的總和。親屬關係、親戚關係就是相對親近的最為重要的社會關係了。知道一些基本的親屬、親戚關係及其稱謂就十分重要了,弄錯了,可能鬧出笑話。由於前期的計劃生育,再加上人口流動增加,城市化,親戚少了,有些人根本不知道某些親戚是怎麼回事,怎麼稱謂。

去年暑假,因為老家近門娶親,我帶著妻子孩子回去參加喜宴。由於工作關係,又加上老人均搬進縣城多年,離老家又遠,平時也很少回去,每年就是節假日或者有些婚喪嫁娶的事情回去有數的幾次。參加喜宴的親戚特別多,老親少眷,再加上本家本族、新友故交,總共30多桌,200多人,場面很是喜慶熱鬧。

見了這些親友,總要打個招呼,該稱呼啥得稱呼啥,不能叫錯了,還得熱情周到,否則會讓親戚鄰居笑話,成為忘本的典型,成為嫌貧愛富的標杆,一下子就成了大家談笑怪罪和撇嘴的把子。所以必須得笑臉相迎、對長輩畢恭畢敬、對同輩熱情洋溢、對晚輩關懷有加,來不得絲毫馬虎。由於有些老親戚平時很少來往,只是紅白事才通知到場,互相認不準是正常的,我就想了個法子,見到認不準的長輩就稱“你老人家”(呵呵,是不是長輩還是知道的,小時候直到參加工作前也是經常走親戚的);見到同輩的就“你好你好”……。

孩子對當天的場面很是新奇。親戚知道我們三口都回來了,就問起“你媳婦孩子一起來的吧?讓我看看,認識認識,別在路上騎腳踏車碰到了再打起來了,一家人不認一家人。於是就把妻子孩子喊過來介紹,其間也把稱呼弄錯了幾個,但不是關鍵錯誤,比如表叔喊成了表大爺,表舅喊成了表叔,倒沒弄差輩份,哈哈一笑也就過去了。

不過,回城的路上,孩子餘興未減,問東問西,還笑話我連自己親戚都不知道叫什麼,差三落四。我就急忙解釋,時長了,見面少了,模樣變了,弄混了…。好在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慾還是很強的,問我各種老親戚怎麼稱呼,比如,奶奶的兄弟姐妹怎麼稱呼?媽媽的舅舅怎麼稱呼?…。我也樂此不疲,一一回答。

於是,晚上我回到家,開始備課。因為我大學學的是法律專業,乾的也是司法工作,婚姻法學、婚姻法學中的親屬法也是學習過的,再加上在農村生活多年,基本的親戚關係還是理得清楚的。所以準備起來也不費勁。

先說一下基本概念和內涵。

親屬是因婚姻、血緣、或者收養而產生的關係。親屬又分為血親和姻親。

血親是指有血緣關係的親屬。血親又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生自己和自己生的上下各代,往上數如父母、祖父母等,往下如子女、(外)孫子女等等。

旁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是指除直系血親外的、與自己同出一源的血親,也就是有共同的直系血親的親屬。

血親中有一個特殊情況,即因收養關係而形成的親屬關係,叫擬製血親,不是自然血親,也就是說不是因為生和被生而形成的,是因為合法收養而產生了與自然血親在法律上相同權利義務的親屬。

姻親是因婚姻關係而形成的親屬關係。配偶在廣義上屬於姻親、有人將之與血親、姻親並列為三種親屬關係。如配偶那邊的親屬就是姻親。

以上所說的親屬、血親、姻親都是法律概念。

親戚,一般屬於法律概念外對親屬的通俗稱謂,與親屬的內涵和外延又不全相同。一般指家庭成員外的、或者說家族(多為父系)成員外的親屬。

下次繼續深入並具體說明親屬、親戚關係和稱呼。請各位老鐵多提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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