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少人家在結婚前都對彩禮這個事嗤之以鼻,不僅是男性,就連有些女性也不喜歡這種傳統習俗,因為這可能給婆家造成巨大的壓力,讓自己未來的生活也不會如人意。
其實這種困擾我是可以理解,畢竟很多習俗都需要彩禮二三十萬,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給兒子買房就基本掏空了半輩子的積蓄,如果再拿那麼多彩禮,真是娶不起媳婦。
所以彩禮就不該要嗎?並不是。
在我眼中彩禮的意義遠比其中金錢的數額更重要,就好像是一種君子約定一樣,男方拿出彩禮表示對女性的重視以及珍惜,而女性接收彩禮也表示對婚姻的認同,形成了一種思想上的契約一般,這對婚姻來說很重要。
然而面對這種悖論,其實需要男性多承擔,也需要女性多體諒,特別是女性,按照男性收入和家庭條件來提出彩禮的數額,本著不會給男性家庭太大壓力又不失女性家庭的面子前提下的彩禮要求,這才能達到最終讓夫妻感到幸福的目的。
誠然,讓小夫妻小家庭幸福才是做一切的最終目的,可有的人就不懂這些,南轅北轍,省來省去,最終把小夫妻好好的感情也給省沒了。
02.
張琳和男友劉峰相處幾年,感情一直非常融洽,於是就有了結婚的打算。劉峰就提出來帶張琳去他老家見他父母,這都是結婚前基本的步驟,張琳自然也不會反對。
那一天過得還是挺開心的,張琳也很喜歡這個一直拉著自己手的準婆婆,然而到了晚上,張琳想既然沒結婚呢,自己也不便住在這裡,於是就提出去賓館住一宿,劉峰當然是不讓她走,畢竟她人生地不熟的,但是張琳不幹,就提出讓劉峰送她去賓館。
準婆婆一聽,也忙勸張琳:“都要結婚了,還住啥賓館,那不是浪費錢嗎?也別抹不開面了,遲早是一家人,就睡一起吧,我們很開明的。”
張琳和劉峰雖然交往了幾年,但是從未一起睡過,張琳也一直堅持這是底線,想著把初夜留到結婚後,可最終還是不好反駁劉峰爸媽的好意,和劉峰住在了一起。
然而就是這一宿,卻讓張琳見識到了什麼叫“人性善變”。
按照張琳家的習俗,彩禮一般都在15萬左右,然而張琳考慮到劉峰家庭條件一般,再說又剛剛付了新房子的首付,於是就和父母商量把彩禮定在10萬元。
然而這10萬彩禮卻被婆婆公然降到了2萬,這讓張琳非常生氣,原因是準婆婆說:“都跟我兒子睡過了,還以為自己多值錢呢啊,這錢愛要不要,我兒子可不愁媳婦。”從沒想過準婆婆竟然這麼會算計,當場就要分手。
然而劉峰最後甚至跪下了才讓張琳回心轉意,看在和劉峰感情還不錯的份上,同意了結婚。
可是結婚後婆婆再也不帶原先的“面具”,認為一次欺負了張琳就能次次欺負,而張琳一次退讓就是個軟柿子,可以任自己次次捏,而劉峰也夾在母親和妻子之間左右為難,可無論是怎麼,最終都站在他媽一邊,一副好好先生的面孔,讓張琳被欺負了還要忍耐。
結婚一年張琳就覺得日子沒法過了,跟劉峰提出了離婚,對劉峰說:“你們一家都太能算計了,離婚!”
03.
其實能感覺到,準婆婆的操作都好似早有預謀一樣,而年輕的張琳就上了婆婆的當,成為了人們口中的“便宜媳婦”,被算計結婚還有氣說不出,被欺負了還要繼續忍耐,那麼這結婚到底是為了啥。
我曾聽人說過這樣一種言論:
頭婚處女全額彩禮;
頭婚有同居經歷半額彩禮;
二婚女性沒有彩禮。
這話還是一位女性說的,讓人瞠目結舌,自己身為女性卻給女性明碼標價,分三六九等,這難道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其實彩禮這個事和是否處女或者是否有過同居經歷沒關係,一切都源於男女之間的愛和尊重,不要被習俗和道德綁架,那才是幸福的殺手。
而女人也要明白這個道理,你的體諒並非婆家都懂的,甚至會把你的理解當成懦弱,所以要堅守這幾點:
第一、可以減少彩禮,但一定視情況而定。
第二、底線不能打破,就比如張琳把初夜留到結婚後,在結婚前無論誰勸都不好使。
第三、被算計以及有問題的婚姻,堅決不結,否則結婚了也長不久,都是痛苦的回憶。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嫁人是一本學問,不要輕易用情被花言巧語騙了,要不會一生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