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幸福,我們會常常陷入一個誤區:等怎麼樣了,就會幸福。
等有錢了,就會幸福。
等出名了,就會幸福。
等變漂亮了,就會幸福。
而今天我想說的是,即便我現在欠債200萬,我依然要幸福,因為我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是要幸福的生活。
幸福不是一種狀態,而是一種心態。
在我35歲這一年,我開始明白幸福不是金錢和權力,只是心底裡的那一刻安閒與寧靜。
看到這裡,或許正處低谷的你會問,說得輕巧,我工資不到4000,欠了200萬的債,你讓我怎麼幸福?怎麼安閒與寧靜?
那如若反過來:你不要幸福,天天發愁,抱怨連天,就能還完這200萬嗎?
而人生中最好的那幾年,你都用來抱怨和發愁了,怎麼會感受到幸福呢?或許這一輩子就這樣渡過了。
欠債沒錢,想辦法去致富就是了,這兩者並沒有必然關係。
不幸並不能讓你更快地還上債務和脫貧致富。
畢淑敏老師寫過:
我到40多歲的時候,才覺著幸福是那麼重要。此前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是一個幸福的人。
後來我才知道,是我錯了。
幸福不是那麼驚天動地的,不是那麼大張旗鼓的,不是像我們需要很多金錢、需要那種萬丈光芒的時刻。
只要我們每一個人努力去爭取、去奮鬥,我們就會享有自己的幸福。
我到40歲的時候才明白了這些事情,源於那時我看到一個小故事:
西方某個國家在進行一個調查研究,題目是“誰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為在報紙上發出了徵集答案的徵文,成千上萬的信函就飛到了報社。
報社組織了一個評選委員會,想看看民眾對於幸福、對於誰是最幸福的人有這樣的答案。最後,按照得票的多少:
第一名是給自己的孩子洗完澡後懷抱嬰兒的媽媽;
第二名是給病人治好了病後目送那個病人遠去的醫生
第三名是孩子在海灘上自己築起了一個沙堡,夕陽西下的時候,這個孩子看著自己築起的沙堡時自得其樂的微笑
第四名是給自己的作品畫上句號的作家。
有人會說,光有好心態,窮得一無所有,也不會真正幸福。的確,物質太過匱乏,當一個人還在絞盡腦汁想著怎樣吃飽下一頓的時候,是很難體會到幸福感的。
所以,我們想要努力賺錢,努力還債,努力買房買車,努力成為富有的人。但是我今天的這篇文章是想說,你可以一邊賺錢一邊幸福,而不是等到賺了錢才讓自己幸福。
很多時候,幸福從來都不復雜,複雜的是人心,心懷坦蕩,那麼幸福自然也會變得複雜、困難。
好好吃飯,踏實睡覺,養足精神才有力氣去努力打拼。
這與我們從小被灌輸的幸福觀:
工作出色→巨大成功→幸福
努力學習!→得全優!→幸福
等面試成功→找到好工作→幸福
加班→晉升→幸福
還完債務→幸福
正好調換了位置:
幸福→工作出色→巨大成功
於是,一切都變了。
我們比之前多幸福了很多年,多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站在幸福的起點上,振奮的精神狀態激起了我們的幹勁,而出色的工作表現又引導我們走向了成功。
所以,幸福之前的第一件事,不是要等到你還完這200萬的債務,而是告訴自己,此刻我就要幸福,我要幸福的去還完債務。
《幸福競爭力》的作者肖恩·阿克則認為:“並不一定是現實塑造了我們,而是大腦審視世界時的那副鏡片塑造了我們的現實。”
莎士比亞也說過:“世間萬物本無好壞,乃思想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