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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有些女孩即使明知道對方是渣男,但還是捨不得分手。

甚至在對方傷害自己時,還會一次次地給對方找理由”。

在心理學上,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簡單來說就是“傷得越痛,愛得越深”。

這樣的女孩,最後即使分手了,但下一次還是很容易陷入“渣男”的怪圈中無法自拔。

其實,這樣的女孩都有一個共性,就是她們的一些基礎的愛情觀就是錯誤的。

那麼,這些錯誤的愛情觀都有哪些表現呢?

只要我對他足夠好,他一定會喜歡我的

只要你對他足夠好,他或許會和你在一起,但真的不一定會喜歡你。

我之前講過“喜歡是一些不連續的微小瞬間”,它只是一些瞬間產生的情緒。

我們喜歡上一個人有很多原因,或許是因為他長得好看。

或許是因為他聲音好聽,或許是因為他很有才,但很少會因為一個人對你好。

所以當你持續性地對一個人好時,或許對方會感動,但真的不一定會因此喜歡上你。

你和一個人最初認識的那段時間,往往就決定了你們之間會不會有愛情產生。

當然也有那種,追了對方一年、兩年,對方答應跟你在一起的案例,但是不是因為愛情,真不一定。

他如果真的愛我,那一定不會離開我

他如果真的愛你,一定會想要長長久久地跟你在一起,但這個想法不一定會實現,因為人的情感是會發生變化的。

我們最初談戀愛時,常常會有“愛情凌駕於一切的想法”,覺得愛就能包容所有。

愛的確是代表著高濃度的包容、忍耐,但不代表我愛你,你就能無條件地傷害我。

戀愛時,如果你總是不懂珍惜、無理取鬧、作來作去,他還願意跟你在一起嗎?

如果在一起之後你才發現他是個撒謊成性、花心上癮的渣男,你還願意長久地跟他在一起嗎?

戀愛中,即使一個人再愛你,那也不可能無限度地包容你,因為“我愛你,但我更愛我自己”。

在一起那麼久,現在分開好可惜

很多人會很容易被“時間成本”和“外界看法”綁架,然後和一個錯的人在一段感情中苦苦糾纏。

比如說:

“我們都談了5年了,現在跟他分手我為他付出的青春和時間怎麼辦啊?”

“在一起3年多了,我才慢慢發現我們身上有很多地方不合適,可在一起這麼久了,現在分開好可惜啊”。

“結婚7年,他出軌了,可如果離婚了孩子怎麼辦?外人會怎麼看一個離了婚還帶著小孩的女人呢?”

維持現在“不幸福的現狀”重要?還是維護自己“內心的感受”重要?

或許我們從小的教育,都告訴我們做什麼事都要以結果為導向。

比如說:你小時候考了雙百分,父母會獎勵你,你會理所當然地覺得是自己優秀的成績贏得了獎勵。

但其實,為了考一百分而努力的過程才是最值得鼓勵的,你為此付出的時間、汗水才讓你變成了現在更加優秀的自己。

感情也可以同樣拿來類比,你和一個人在一起3年分手了,表面上看你好像失去了很多,“愛情”和“時間”都沒了。

但在一起時,你收穫的快樂、驚喜和對方全心全意地對待,這些永遠都不會消失。

而如果你一直拖著一段錯誤的感情不放,表面上看是為了自己過去的付出負責,實際上完全辜負了現在的自己。

判斷一段感情值不值得,看當下就夠了。

如果你當下真的不開心,並且努力了之後,也確定對方不是那個對的人,那苦苦的堅持,不如瀟灑地分手。

如果你有情感難題,不知如何應對

我告訴你具體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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