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時間可以倒轉,我不會相認別人了。因為現在的傷害太大了。錢,是我們每個人都想要的東西,但取之有道。
之前看到一句話我總是想笑,“朋友是用來出賣的”。可現在看來,可笑的是自己。自己的信任,自己的忠厚老實。自己所謂的“哥們義氣”。
從15年開始,一個非常要好的大學室友,到19年陸陸續續和我借了很多錢,當時說的是生意倒短1個月就還,壓根也沒想所謂的利息,我相信很多債權人借給別人錢的時候也沒要利息。時間過去了,沒有還我,我認為他肯定是有難處了,所以沒還上,也從沒張嘴要過。後來又借了幾次錢,也沒多想過,也借了。
19年我做生意賠了很多錢,外面也欠下了很多債。為了還別人,沒辦法把能賣的全賣了。最後還差30萬,後來在網貸,信用卡里套出錢把個人的錢全還上了,我不想做人沒有良心,不講信譽。同時,我也在和他要錢,要了整整一年,他各種理由藉口託了我一年。後來實在沒有辦法了,到法院進行起訴。
後來一次寢室聚會上才知道,他一共在我們寢室借了100多萬,一個都沒有還,他壓根就沒有所謂的生意。全是騙人的。也有人去派出所報案過,可惜沒用,派出所不予受理。
由於疫情的原因,掙不到什麼錢,現在處於馬上面臨著信用卡逾期。現在想想就是後悔。當初為了所謂的“義氣”弄的今天自己這個地步。
“信譽”我認為別人能和我講信譽,可惜我錯了。“信譽”我為了這兩個字,也等於把自己搭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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