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生活,為了金錢!我和她無休止的爭吵著,爭吵著??????爭吵似乎成了我們的家常便飯,見怪不怪了,我們每一次爭吵的起因大致相同,多是為了錢。我們都是農村人,家裡都很困難,可我們都向往著富有的生活,錢對於我們來說是個稀罕物,雖然說錢不是萬能的,可沒錢是萬萬不能的。有一天我從外面回來,她突然對我說:"我們分手吧."頓時,感覺是天塌了下來,都說男人有淚不輕彈,可我的淚卻像斷線的珠子.此時,我無話可說,儘管心在痛,也只能點點頭,揮揮手:"你走吧,這樣的生活本就不該屬於你."雖然愛她,但我不是她想象中的那種人,在她的眼中我是微不足道的,面對她我沒有更多的勇氣,因為我確實沒有本事,所以我只能忍痛放手讓她走.我暗自神傷,卻只能用"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來安慰自己那顆潮溼的心.陽春三月,很多人喜歡的季節,我卻像個傻瓜,喜歡一個人躲避在黑暗的地方.她走了,我的生命再也沒有過陽光,本想努力的徹底的把她忘記,想把曾經我們的點點滴滴忘記,可我的一切的努力都抹不去我那可惡的記憶,她那熟悉的名字就是揮之不去,我真的沒辦法,沒辦法把她忘記,真希望自己得了失憶症,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麼了,那死去的愛情總是令我無法找回昨天.回首往事,曾經的甜言蜜語,令人回味無窮,如今那種生活只能當作日記裡的回憶了。我真的很恨她,恨她的無情,恨她的離去,地球人都知道我是那麼的喜歡她.她卻不顧我的感受,為了金錢,為了過奢侈生活,就無情的離開,可這似乎不是恨她的充分理由.遇到這樣的事,我真的特別想知道,在金錢面前,愛情的價碼應該是多少,應該是一文不值吧?因為曾經我們是彼此的唯一,可今天,我們已經各奔東西.可反過來想,這樣的事,你說能怪她嗎?呵呵,不見得,也許要怪的人應該是我,是我沒本事,是我不能給她幸福,看來所有的起因都是我.想了這麼久,我也沒想到好的結果,哎,還是想開點吧,日子還是要過的,難過的死去活來,地球也不會為了你停下來.愛情都是自私的,也許根本就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我們太不小心,在生活面前,把自己的愛弄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