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尋找另一半的過程中,我想這是很多人都避不開的一個話題,我們會為了喜歡我們的人去做出改變,但往往到了最後還是沒有贏得對方的喜歡,或許也有人在喜歡著我們,追求著我們,可我們卻對他們置若罔聞,這就是我們的秉性,對於我們喜歡的人,我們會花盡心思,絞盡腦汁地去追求,去向TA靠攏,而對於喜歡我們的人,我們往往會習慣於那種被追求的“榮耀感”,或者是乾脆選擇不予理會,或者直接言明“我不想談戀愛”...
其實,這裡面的核心點並不在於我們是在選擇喜歡我們的人,還是在選擇我們喜歡的人,而是在選擇我們自己,是在選擇自己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萬物相生相剋,人也同樣如此,適合在一起的人,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會達成一種無以言明默契,尚可稱之為“夫妻同頻”,不適合在一起的人,縱使用盡千方百計追求到手,也只會是那片刻相聚時光,早晚有一天,要麼爭吵不休,要麼分道揚鑣,久而久之,這不再是兩個人的問題,這可能會演變成一個家庭的問題,會嚴重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那麼,如何去選擇另一半呢?我個人認為,在選擇另一半之前,我們要摒棄一種觀念,或者說要轉換一種觀念,首要第一個觀念就是所謂的金錢觀,不要以“某個人跟我們自己在一起之前是多麼的富有”作為婚姻幸福的財富觀念,在此期間,我們需要不斷反問自己的是“如果那個TA將來遇到了很大的困難,甚至是一無所有了,更有甚者是負債累累,我們會有一個什麼樣的選擇呢?”暫且不要考慮關於背叛的問題,要先鑑定自己對愛情的認知,要清晰地告訴自己“因為財富走在一起的幸福,必將因財富而崩塌,而因為緣分走在一起的兩個人,無論經歷多麼大的磨難,都會不離不棄,攜手並進”
說到這裡,您可能有一個疑問:那到底什麼是所謂的緣分呢?我的理解是——情感世界裡的緣分,並不只是互相之間聊的來就可稱之為有緣分,只是聊的來也有可能是有緣無分,情感世界裡的緣分是經得起現實生活的考驗的,譬如“小三兒可以跟你在一起享受你創造的財富,而原配卻能夠陪你一起經歷風霜雪雨,即使你一無所有,TA依然會選擇伴你左右,給你從頭再來的勇氣”所謂的緣分並不只是相遇相知,重在“相愛”,而所謂的“相愛”並不是說是慾望上的滿足,也不只是心靈上的慰籍,更不是舉行個婚禮湊合過日子,我們可以說“相愛”是精神上的一種相互寄託,相互牽絆,它可以在我們垂頭喪氣時給我們昂首挺胸的力量,它可以在我們孤獨無助時給我們最真摯最溫暖的陪伴,它伴我們穿過黑夜,它伴我們走過低谷,而它所要我們付出的代價不過是“兩個人不離不棄的在一起”而已,這就是緣分,這就是真摯的愛情!
綜上所述,關於“選擇喜歡自己的人?還是選擇自己喜歡的人?”這個問題,我個人的建議是,要選擇那個能夠接受真實的自己的人,換句話說,前期的選擇無論我們選擇那一方都不能一錘子就下定論地說“我要跟這個人過一輩子”,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不負責任,選擇那一方不重要,重要的是選擇之後我們如何與對方相處,如何辨別這個人是否是那個真的可以與我們相守一生的人,因此在前期與對方相處的過程中不妨大膽地展露一些自己真實的一面,展露一些自己的缺點,試想如果一個人連你的缺點都能接受,那TA還會接受不了你的優點嗎?
昌言昌語:感情道路上的選擇沒有絕對的標準,唯有“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這句話是相對吻合現實的標準,請不要用“財富”去選擇另一半,用“創造財富的能力”去選擇另一半或許更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