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女孩,從小挨母親的打,母親控制著她的一切,小到什麼時候起床,吃什麼東西,大到上什麼學校,做什麼工作,包括她的婚姻,直到她結婚,母親都沒有放棄控制她生活的慾望。而她的父親,則一直是一個隱身的狀態。
到了她33歲的今天,她忽然想明白一些事。
為什麼女孩小時候被母親打,父親明明是不贊同的,卻沒有堅定的站出來阻止,或者說沒有阻攔成功過?
難道是父親在家裡沒有地位,沒有話語權嗎?應該不是,在女孩的記憶裡,只要父親做出的決定,往往母親也無法改變。
然後母親就會在之後的很長時間裡,心情不好,女孩往往要很小心的察言觀色,但是往往還是免不了被母親藉故毒打。而父親這個時候,明明不滿,卻往往選擇了沉默。
現在回頭望去,想起以前的點點滴滴,女孩才真正明白這一切到底是因為什麼?
原來關於女孩的一切,父親沒有能力決定的真正原因是,女孩,包括關於女孩的一切(學習教育,婚姻)種種話語權,早已經被父親割地賠款給母親了,他們沒有離婚,只是在女孩的問題上,父親沒有發言權,沒有控制權,甚至是沒有阻止妻子毆打女兒的權利。
就如同清政府割讓了香港給英國一樣。丈夫把對女兒的話語權割讓給了妻子。
就如同在清政府的心中,香港遠遠沒有其他的國土重要,在丈夫的心中也是一樣。
做父母的好兒子,做伯父們,姑媽們的好兄弟。比做女兒的父親。做對自己的小家庭負責的家長,做妻子的好丈夫更加的重要。
女兒記得小時候,爺爺奶奶,還有伯父們,對家裡有什麼過分的要求的時候,從來都不跟母親說,都是直接找父親。每次無論是多麼不合理的要求,在父親那裡,都能夠得到滿足。
母親如果抗議,爺爺奶奶就說了母親頂撞他們,不孝。
而父親就一個字“打”,直接把母親打的說不出話,起不來床,替爺爺奶奶出氣。
其實父親自己心裡明白,他對不起母親,他傷害了母親。所以在生活中,面對母親,難免心虛氣短。
所以當他發現,自己的妻子在折磨年幼的女兒,他想要阻止,但卻沒有足夠的底氣來面對瘋狂的妻子。
因為他心裡明白,妻子的瘋狂到底是因為什麼。
面對妻子的瘋狂,丈夫退縮了,每當妻子打女兒的時候,丈夫都遠遠的躲開。他逃避的不僅僅是父親的責任,更是在逃避他的懦弱,他的無能。
只要不看著自己女兒捱打,他彷彿就能夠催眠自己,這不是他的錯,是女兒不乖,不夠聽話,才會捱打。
只要女兒聽話,達到妻子的要求,就不會再捱打了。
女兒沒有考第一名,捱打是應該的,因為她沒有成為父母的光榮。沒有讓父母在家族中揚眉吐氣。
女兒不小心打碎了碗,捱打是應該的,捱打是因為女兒自己不小心,打她是為了讓她長記性。
妻子透過對女兒的打罵發洩了自己對丈夫,對婆家的怨氣和憤懣。
透過對女兒無孔不入的控制,妻子也暫時獲得了平靜,她的生活,終究還是有地方是她可以控制的。妻子的生活因此獲得了平靜,所以這一切是值得的。
女兒的痛苦。換來了丈夫的安寧和妻子的平靜。也讓他們的婚姻能夠繼續下去。
可當下一次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時候,丈夫還是選擇滿足他們,而且不允許妻子反對。妻子吵鬧,丈夫就動拳頭,妻子則把怒氣發洩在女兒身上,丈夫因為父母,損害了妻子的利益,自己理虧,不敢阻攔妻子,只能眼睜睜看著女兒,成為自己父母的替罪羊。
週而復始,迴圈往復,從此以後,只要妻子在婆家人那裡吃了虧,就回家拿女兒撒氣。丈夫永遠是敢怒不敢言。
丈夫因為孝順兩個字,沒有勇氣反抗自己偏心的父母,只能任他們吸血,予取予求。
又不能說服自己的妻子,心甘情願的接受公婆不公平的待遇,只能使用暴力讓妻子閉嘴。
妻子滿肚子的怨毒無處發洩,無法阻止丈夫,又打不過丈夫,就把所有的怨毒通通發洩到了年幼的女兒身上。
女兒字寫的不好,打。
女兒衣服沒有洗乾淨,打。
女兒考試沒有考第一名,打。
女兒偷偷跑出去玩兒,打。……
生活中遇到的所有瑣事,都可以成為妻子毆打女兒的藉口。
因為女兒是那麼的弱小。
作為一個母親,面對弱小的女兒,她是那麼強大,她的心靈得到了滿足,她所有的行為都充滿了正義。
沒有人能夠阻止一個母親對自己女兒的狠毒。
如果有人來阻止,母親理直氣壯的振振有詞,我打她為了她好。
丈夫選擇了做一個好兒子。為了這個目標,為了回饋原生!,為了做一個父母眼中的孝子。
自己家庭的幸福可以忽視,自己妻子的意見可以忽略,妻子因此產生的怨氣只要不發洩在自己身上,那都不算什麼。
哪怕自己的女兒因為自己的愚孝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那也不算什麼。
在丈夫的內心深處,甚至暗暗慶幸,幸好有了女兒,妻子不會和自己離婚了。有了女兒,妻子的怨氣也有了名正言順發洩的渠道。終於不在時時刻刻跟他鬧彆扭了。
面對鄰居對女兒遭遇的同情,妻子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架勢,孩子就要從小好好管教,如果不是我那麼嚴格要求她,她怎麼能每次都考前幾名呢?
卻不肯承認,她在女兒的身上發洩對婆家人的不滿,你們一家人不是擰成一股繩,欺負我這個嫁進來的外人嗎?我就折磨你們的孫女(你的女兒),讓你們看看,有本事你們還來管我啊。
在妻子內心陰暗的角落,她折磨的不是自己的女兒,是苛待自己公婆的孫女,是毆打自己,跟自己不是一條心的丈夫的孩子。是她怨恨的婆家人的替身。
她打的不是自己的骨肉,打的是她無法反抗的公婆,是她蠻不講理的丈夫。是她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妻子需要一個安全的物件發洩她心中無法言說、無處宣洩的惡意。
沒有人覺得自己應該為女孩的悲慘人生負責,是啊,連女孩的父母都不覺得自己對不起自己的女兒。
父親:女兒捱打是因為她犯錯了,她改了就不用捱打了,不關我的事。
母親:我打她是為她好,為了讓她成材(成材最重要的目的是讓她在親戚面前揚眉吐氣)我是正確的。
而對這一切,女孩的爺爺奶奶則永遠是一副家門不幸的受害者姿態,我孫女怎麼那麼命苦,怎麼攤上了這麼一個媽。說到動情處,還要留下幾滴鱷魚的眼淚,惹得眾人一片唏噓。
而那些從這個小家吸了血,滿意而歸的女孩的伯父姑媽們,這些女孩所謂的親戚,則滿是無所謂,打的又不是我的女兒,管我什麼事。心中在打算著下次拿什麼藉口來撈好處。
他們永遠不會承認,是他們的無恥和貪婪,是這個丈夫對自己原生家庭的予取予求,讓這個妻子在家庭中活成一個透明人,因此不得不在自己女兒的身上尋找畸形的存在感。
原來,這才是真相。
女孩長大以後才明白,她從小到大,受到的母親所有的暴力對待,所有不公平的遭遇,所有罪惡的開始,不過是一個男人對父母無底線的“孝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