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某村,張經常家暴韓,韓不堪忍受,最終殺了張。當年韓不顧家人反對,執意嫁給了一無所有的張,併為張生下兩個兒子。可是張沒有因此而愛護韓,反而對她實施了暴力,發洩自己的戾氣。常年遭受暴力,韓不是沒有求助過,可是最終都是為了孩子,又回去了。
我鄙視了老公一下,這麼直男式的做法,都不用考慮韓的處境和經歷認知,在我們看來很正常的選擇,對韓來說卻是求助無門無路可走。
古至今,國人都是勸和不勸分。所謂“寧毀一座廟,不毀一樁婚”,周圍都是和事佬。報警之後也是歸於家庭糾紛。
家人還因為她當初嫁給愛情的事耿耿於懷,這是你的選擇你就要受著。長大的兒子由於懼怕父親,也護不住她。
而離婚之後,可畏的人言也不是她所能承受的。
當年的她才十六歲,青春年華,懵懂無知。嫁給愛情後所經歷的不是美好,而是惡魔給予的殘酷。
她求助無門,她愛子不捨。她想離開,她想帶著孩子離開。可是離開之後呢?
我要怎麼生存?我能養活孩子嗎?
多年遭遇磨滅了她的自尊自信,摧殘了她的獨立人格。她不知道出路在哪裡?
不再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越壓抑反彈的越厲害。最終,忍無可忍的她殺了人,犯下了刑事案件。
老公小姨也是受家暴之苦的女人,孩子和身後事等因素,讓她離不了婚。她選擇和小姨夫分居兩地打工。有次小姨來家裡做客,不到兩個小時時間,小姨夫就打了兩個電話。第一個電話知道了小姨休息天沒有呆在家裡,叮囑她不要亂跑出去玩,我婆婆聽到了,搶過小姨的手機就反問道,我妹妹來看我這個姐姐還來不得了嗎?第二個電話催小姨回家。
小姨夫的控制慾強烈,小姨的工資被要求交給小姨夫的母親了。在農村,女人的身後事是跟隨老公安排的,死後墓地是在夫家的。離婚女人勢必要再嫁,可再嫁的人會是什麼樣,誰也不能保證。與其賭未來,不如維持當下。
而我一個堂姐,被家暴幾次之後,在一次被前堂姐夫摔下樓之後,徹底死心了。她跑了。因為大伯不允許她離婚。她離開了不幸的源頭,離開了她的孩子,離開了生她養她的家庭,背井離鄉,不知去了何方。後來前堂姐夫同意離婚了,大伯要和她斷絕父女關係,很多年她都沒有再回來老家了,直到大伯去世。去年她才重新步入婚姻殿堂,現在的堂姐夫是跑貨車的,雖然時常出差不在她身邊,但是他很愛護她。
上一輩的人和我們這一輩的人,生長環境不一,所受教育不同,認知各異。在面對家暴時選擇也不同。外人難說她們的選擇好壞。
老公說,如果將來我打你,你一定要離開我。不要為了孩子委屈你自己。反正不管什麼原因,一旦我對你動手,你就要離開我。
家暴零容忍度。
就是要抱著這樣的態度。
如今反家暴法出臺以後,越來越多遭受家暴的人得到了救助,相信未來會更加美好。
同時也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讓他們學會如何在暴力中保護自己,從小學起,遠離未來可能遭遇的校園霸凌和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