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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就是兩個人的錯,罵女方是對的,但是個別踩著女方誇獎男方還有說男方無辜是個小可憐的你們腦子還好麼?

雙方做的dy決定,不要孩子了,作為爸爸撫養孩子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明明就是的爸爸義務卻變成了加分項,還要人歌頌他的偉大?

戀愛的時候戀愛腦➕舔狗,對女方各種順從,代孕願意,沒有工資也願意。分手之後就這樣來了?對女方恨之入骨,各種要搞死對方。

這件事情一直就是雙人犯罪,他白得倆孩子,孩子是不是女方肚子出來的對他沒影響,不是他懷胎十月,也不是他經歷生產之痛,但孩子是他的種。

孩子是女方的因果,同時也是男方的因果,戀愛的時候誰讓他什麼都願意的,他要是真不願意女的一個人能生?

同情他的人腦子裡想的男方就是被女方這個毒婦欺騙折磨還堅強獨自撫養孩子只想孩子好的無罪受害者,錯全在女方,男方一點錯沒有。

也不好好想想,真要是就為了孩子好的父親,怎麼會一開始就利用孩子,他有考慮過孩子麼?所有人都知道了媽媽不想要他們,然後他們的這個爸爸,曾經拿自己作為籌碼去威脅媽媽,要讓孩子怎麼承受這個殘酷的事情?

而且dy機構發言了,內容裡面證實了孩子成功妊娠的時候雙方都開心,後面感情破裂後雙方都對孩子不聞不問,後期雙方都不想要孩子。

女方想打掉孩子,得知無法之後,提出願意支付尾款,然後每月支付3萬RMB的撫養費,但拒絕接受孩子也就是棄養(dy頭款10w美元好像是女方支付的,因為機構在和女方追討尾款)

男方口口聲聲說的在照顧孩子,在機構口中的得知,連代孕的尾款6.8萬美元都未曾付款,有規定這個尾款必須女生支付,男生不能付麼?不是說富二代,願意做單親爸爸,是負責人的一家麼?尾款沒付,機構是不會讓男方帶走孩子的,所以打破了去年所謂的一直在照顧孩子,是男方出基本費用,機構在照顧孩子。

總結☞倆都不是好東西,女方不想要孩子,想出錢給孩子找人家,讓人領養或者代養,但不能讓人知道自己和孩子的關係,也不想把孩子給男方。而男方也是不想要孩子,但是既然孩子不能打而且已經生下來了,就利用孩子威脅女方,順便毀了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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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即使是夢,也還是堅定地選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