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說了不行,你到底煩不煩啊!”
“難道我就是去看看你住的地方都不行啊?”
“不行,就是不行,說了不行就是不行。”
“好,不行就分手!”
“不分行嗎?求求你,只要你不去我住的地方,其它我都可以滿足你。”
……
勝終於和女朋友提出了分手。
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勝和女朋友相處了一年,而這一年中勝從來沒有去過女朋友的租住地。
勝在影樓工作,攝影師,在這座美麗的二線城市收入還算不錯,無貸款,有車有房。
女朋友麗是勝在上班的影樓認識的,來影樓排照的麗是勝接待並負責主拍。
高大、帥氣又陽光的勝一下子吸引了麗的眼球,漂亮又新潮的麗也給勝留下了印象。
經過這一次合作後,麗經常來影樓找勝,25歲大男孩的勝正好沒有女朋友,麗火力全開倒追勝。
勝經不住麗的猛力攻勢再加麗也不差接受了麗的追求,兩人正式相戀。
相戀一年,勝的表現確實讓麗迷戀,既體貼人又懂的關愛人,唯一的一點就是勝提出讓麗搬來家中住(麗是外地來的,租房住),但麗死活不同意,並從來不帶勝去她的租住處。
其實勝和麗住的地方相聚並不遠,也就三公里不到,但每次勝送麗回去麗老遠就叫勝停車,不讓勝送她進家。
一次兩次勝沒注意,以為麗就住在下車處,後來發現不對問過幾次麗,麗總是有理由來搪塞勝,太單純的勝信了。
後來勝發現麗的消費特別高,衣服幾乎都是幾千上萬,買包包一萬兩萬都不眨眼,雖然這都是麗自家付錢(麗自家買東西從不要勝付錢),這對勝來說這種消費他是承擔不起的,而麗的錢從哪裡來的勝有些猜疑了。
有了猜疑的勝開始問麗的工作,麗先是轉換話題,後是閃爍其詞,最後實在看避免不了才告訴勝她做的是網路主播!
勝還是信了!就沒再深入追究此事,可是後來勝發現,只要是晚上六點以後麗的電話總是打不通、要麼就是無人接聽(前面幾乎都是麗到影樓找勝要不就是她打電話給勝),前面幾次麗的解釋還能勉強說的過去(出去買東西忘記帶回去就睡了、手機沒電在充電、睡覺調靜音沒聽見),都是第二天麗回的電話。
後來幾乎都是這樣,勝終於感覺到不對勁,連起麗總是不讓他去她的出租屋,勝開始追根問底尋求答案。
在麗來找勝的時候,勝把麗帶出影樓來到小巷裡開始了連續不斷的追問,麗看不說是不行了,才告訴勝她做的是“網紅主播”,晚六點開始“上班”,深夜“兩點才下班”,勝提出要去麗出租屋看看,麗就是不同意!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爭吵。
麗堅決不讓勝去她的出租屋,勝徹底的灰心了,下定了決心要分手。
麗拉著勝的手求他不要分,讓她再幹兩年她就不幹了!
勝終於咆哮的吼了起來:“我看你就是又想要其他男人錢,又想要我這人!”
被勝一語中的的麗抱著頭蹲在地上哭泣。
勝丟下一句:“滾,渣女,噁心!”頭也不回的走了。
此文中主人翁的職業都是真的。工作無貴賤,行業無尊卑。我們對工作和行業沒有歧視,但對“掛羊頭賣狗肉”的人反感。
男主人的醒悟,對愛hold不住,準確來說是對愛人hold不住,及時放手不失是明智的做法。
愛是責任,愛也是彼此之間需要的付出和所要做出的“犧牲”,真誠和彼此“透明”才能長長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