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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媳婦是“兩頭婚”,結婚到現在4年了,與媳婦同在A城工作,媳婦家是A城的,我老家B城,相隔160公里。為了方便照顧懷孕的媳婦以及考慮媳婦帶孩子的意願,四年來一直在岳父岳母家生活。自從婚後特別是有了小孩,想回老家一次都不容易,一年就國慶、春節回去幾天,別的時候想回,媳婦總有各種理由,孩子還小,這我也能接受。最主要的是雙標,我爸媽過來了,一起去外面吃個飯,媳婦不高興,態度冷冰冰;她家這邊親戚有事情聚餐,跑的就勤快了。現在A城這邊新房已經裝修好一年多,媳婦還是不願意搬進去,就連買房子我父母出了首付大頭,後來裝修、買傢俱也給了支援,買傢俱的時候我與母親用了幾天時間逛了大小傢俱城,確定了幾款後特意帶著媳婦去挑的,還怪不尊重她的意見,我父母給錢買傢俱反而欠她的一樣。包括與兩邊的親戚,我是跟她家的親戚有說有講,她連看到我爸媽都懶得叫一聲。我經常說結婚後是一大家人,我想努力平衡好各方的關係,大家其樂融融。媳婦還怪我什麼都想面面俱到。總之我感覺她的雙標太多了,只要是我家這邊的,感覺都難讓她如意,而我覺得4年了,我與父母生活在一起也不超過一個月,心裡很痛苦,想搬去新房也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想面面俱到”,儘量平衡,難道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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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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