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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前段時間,“內衣買小被拒迎親”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很多人不能理解,內衣尺碼買小了,再換一個,或者穿以前的內衣對付一下不就行了,何至於大半夜折磨男方家裡人,第二天更是揪住這一點不放,拒絕男方迎親。
還有人說,女方身上穿的內衣,憑什麼要婆家人買?其實,這就跟當地的風俗有關。貴州部分地區有男方置辦從頭禮的習俗,一般來說,良善的人家,都會提前問女方詳細的尺碼,貼心地準備合身的衣物。
而心裡打著小算盤的人家,才會做出買初中生穿的尺碼的內衣這樣滑稽可笑的事情。古人最愛把“下馬威”三個字放在嘴邊,內衣買小事件的男方母親,正是為了給即將過門的兒媳一個下馬威。
當地有這樣的說法,買個小內衣給新娘子,這樣她嫁過來以後,就可以逆來順受,做小伏低,當牛做馬,聽話順從,說白了,婆家買小內衣的用意,就是告誡兒媳婦,嫁過來以後,要乖巧聽話。
不曾想,女方也不是軟柿子,任由她捏來捏去。最終,這件鬧劇以和平分手而結束。很多人都說,這件事發生以後,男方名聲算是徹底臭了,三五年裡別想在當地娶上媳婦了。
像男方家這樣婚禮當天故意拿捏女方的例子,現實生活中有很多。
02
萬琴和男友前不久訂了婚,兩個人已經領了證,原本,按照當地的習俗,訂婚那天,男方就該給女方彩禮錢了,但男友媽覺得婚禮當天給女方彩禮,顯得更隆重,又有一眾親戚見證,雙方臉上也都有光。
萬琴父母一開始並不同意這個做法,當地的習俗都是訂婚就給彩禮,而且,萬琴家只要了10萬塊的彩禮,這不算多,男方家裡也完全拿得出這個數目,也就沒必要非趕在婚禮當天。
但萬琴覺得沒什麼,她和男友談了將近一年的戀愛,兩個人的關係十分穩定。訂婚當天,他們就準備領證了,彩禮遲早都會給。
更何況,當初萬琴說10萬彩禮這個要求的時候,男方家裡也並沒有含糊,當地的彩禮均價也都在15萬左右,萬琴已經降低了門檻,婆家萬分欣喜地答應了。馬上都要成為一家人了,也就沒必要非揪住細節不放。
婚禮前的一個月,有一天,男友接萬琴來家裡玩,當天吃完晚飯已經接近10點了,男友媽就提出讓她留宿一晚,男友也跟著應和:“這麼晚開車回去也不安全,我要是開車送你回家,還得開回來,你總不放心我的安全吧?反正我們都已經領證了,在我家住一晚上也沒什麼大不了。”
萬琴仔細一想,男友說得極是,反正兩個人都已經是合法夫妻了,下個月就要舉辦婚禮,現在住在一起,也沒什麼,更何況,這種私密的事情,也只有家裡人才知曉,只要家裡人守口如瓶,外人也沒什麼好議論的。
03
就這樣,萬琴在婆家留宿了兩晚,她和男友住到了一個房間裡,做著夫妻間該做的事情。
很快,婚禮日期就到了,按照事先約定好的流程,男方來女方家裡接親的時候,會在房間裡給女方彩禮錢。當時萬琴接到紅包之後,覺得很奇怪,紅包只有五個,而且很薄,根本就不可能是10萬塊的分量。
於是,她當場拆開看了下,一個紅包裡只有4000塊錢,萬琴又把男友拉到了一邊,詢問彩禮到底是怎麼回事,男友支支吾吾地說:“我媽說了,現在彩禮就是兩萬,之前說的10萬不作數了,你要是嫁,我今天就把你娶回去,你要是不嫁,我們就直接開車回去了。”
“當初明明說好的10萬塊,怎麼就變成了兩萬,你們這不是在耍人嗎?”
“你自己在我家住了兩晚,我媽說你已經不值當初那個價了,再說了,咱倆已經領了證,這個婚你要是不結,那咱就離婚,到時候你的戶口本上就寫著二婚,這對你的名聲也不好。”
萬琴只覺得眼前這個男人很是陌生,看著人群裡來迎親的人,都像是圍觀動物園裡的猴子一般眼巴巴地瞅著萬琴,看來,這些人都是知曉內情的。她在婆婆家裡留宿兩晚的事情,已經鬧得人盡皆知了。
04
對萬琴來說,這本來只是一件小事,當時也是頭腦發熱,才會聽從了婆婆和男友的勸告,留宿在了他們家裡。她從未想過,這個小細節會成為日後婆家人要挾自己的證據。
還沒進婆家門,婆家人就開始算計她了,這樣的婚姻,還有堅持下去的必要嗎?她今天可以嚥下這口氣,走出孃家門,可結婚以後呢,難道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嗎?
一旁男友一臉神氣、志在必得的模樣,她實在看不下去了,當即扔掉了手裡的團扇,直言:“這個婚,我不結了,你們趕緊從我家滾出去,明天民政局見!”
原本喜氣洋洋的婚禮,就這樣成了“車禍現場”,女方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的一個舉動會葬送了這段婚姻,她更是買了一個經驗教訓,原來,女孩子還是要矜持的。不過,透過這件事,她算是認清了婆家人,雖然損失慘重,但總歸結局是好的。
婚姻不是兒戲,更不是交易,總有人把婚姻當成了一場算計,算來算去最終把這場婚姻給埋葬了。其實,婆家人完全有能力拿得出彩禮,為什麼非要給女方找難堪呢?說到底,還不是想要在一眾親戚朋友面前壓女方一頭。
這樣的思想,太過守舊,早就該摒棄了,子女的婚姻,父母不該干涉。同樣,作為女人,一定要懂得自愛,堅決不被對方拿住把柄,婚前擦亮雙眼,不要被表象所矇騙,看清眼前人的真實面目,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就草草步入婚姻。
最後,祝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