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在6月份的時候我們去了三亞旅遊,我們在這趟旅遊期間玩的很開心,幹什麼事情都很合拍,但是在回來後半個月,我們之間就開始因為一些小事情大發脾氣,基本上是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生起氣來整晚上兩個人都別想睡覺,但是這些我都能忍,就像她告訴我選擇跟我在一起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我脾氣好,就這樣這種氣氛過了有一個多月,突然有一天她跟我說:“我們結婚吧!”其實我心裡很高興,但是她接下來說,她突然想結婚是因為她前夫結婚了,她不能比他落後,我們也該結婚了,接著告訴我結婚之前必須買一套房子,寫她名字並且公正是婚前財產。理由是她上一段婚姻的時候就是不理智,所以離婚後什麼都沒有得到,這次一定要學聰明點,再離婚的話,到時候不會什麼都沒有。她的這個奇葩的邏輯就已經表明她不看好接下來的這段婚姻,自從在一起後,都是我給她還信用卡,做醫美,交房租這些都是我出錢,但是我都不介意這些,因為我打算跟她好好發展過下去,其實我在江西房車都有而且也不止一套,上面她說的要求我其實能辦到,但是她說能答應她的要求就結婚,答應不了就不結婚,就分手,彼此也不要耽誤誰,我對此感到不相信
經過半個月的深思熟慮後,我還是決定了分手,因為這件事我有點接受不了,不是因為買不起房,而是因為彼此之間根本沒有感情,有的只是利益與衝動,因為前夫結婚了所以也衝動的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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