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七幾年八幾年初的時候工資只有40塊錢左右。沒結婚成家之前每月要上交家裡一半的工資,家裡還有上學的弟弟。結婚成家之後這錢不往家裡交了也只夠小家的開銷,沒什麼結餘。

那時逛商場要是看見一件自己喜歡的衣服,需要攢兩三個月錢才能買到手。這兩三個月就要少花零錢少吃零食。攢夠錢衣服買到手心裡別提多高興了,拿在手裡左欣賞右欣賞就是欣賞不夠,然後疊好收起來——還捨不得穿啊,得留著休息的時候穿或者過年再穿。為買得一件新衣服能快樂小半個月。

現在的生活水平比那時提高了太多太多,不用攢錢買衣服了而是不知道買什麼了,吃的穿的用的樣樣富裕——天天上網琢磨買什麼,快遞上門送來的都是閒暇無事時網購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如果真能看到心儀的服裝那更是當時下單了,等一兩天收到衣服時也早就忘記了是哪天的哪一單,也對當時很喜歡的衣服失去了熱情,拆了包裝草草看一眼就扔下了,等到需要穿的時候也許就不知道被收藏到什麼地方了,也許直到被淘汰時侯還沒有近過主人的身。快樂的時間已經縮小到下單的那一兩個小時了。

當今社會物質極大的豐富,但我們需要的必須物質是有限的。物質太過豐富只能給人們造成負擔,成了負擔就減少了快樂感。

8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剛參加工作,就當了一次紅娘,現在想起來,還是很自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