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過年,催婚這個話題就會來傷害我們單身狗。
有時單身最可怕的地方並不是單身本身,
而是來自三姑六婆的靈魂拷問。
儘管疫情期間不能隨意走親訪友,
但只要你有相親相愛一家人的群聊,
就一定逃不脫長輩的關切詢問。
面對同一個問題,小夥伴有不同的解決方法。
有的人選擇裝傻;
有的人乾脆不回家;
還有些人開始劍走偏鋒,租個女友帶回家。
那麼這種僱傭關係的快餐式戀愛真的靠譜麼?
前些年上映了一個以租女友為題材的電影
——《合約情人》,
美好的結局讓很多空巢青年不禁心動,
甚至出現了貴州某男假結婚收禮的新聞。
在法律層面上,租女友屬於灰色行為,
因為人不能被租賃。
正因為有關部門和法律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
這一行業野蠻生長這麼多年,
如今居然形成了專門的產業鏈。
有人成立了租女友的網站,
男性需要支付會員檢視女性租友的聯絡方式和個人資訊,
租賃價格500/天~5000/天不等。
這價格,恐怕有妹兒要心動了。
不過,逛了一圈發現,
網站裡租物件應付家長的,真的沒有幾個。
這......已經超出了租賃的範圍了吧......
不得不說現在的人。
發現租賃女友還分兩個版本:
綠色版和非綠色版。
所謂綠色版,就是隻負責扮演女朋友,應付各種場面,
不喝酒、不上床、無色情,
結束之後會返還收到的紅包。
而非綠色版就刺激了,
所以說非綠色版=黃色版嗎?
這和賣yin唯一的區別,
大概就是需要帶著見見家長。
好傢伙,爸媽知道了不得氣暈過去?
事實上,租物件的風險遠不止涉嫌色情。
輕則被騙錢,“物件”卷錢跑路,
重則威脅自身人身安全和家人安全。
2016年河南焦作男子鄭某租賃女友後將其殺害;
2018年浙江一女孩因輕信“租女友”廣告,結果險遭強姦;
2019年四川重慶發生一起因租女友而起的詐騙案,“女友”在男方家瘋狂收取禮金後跑路。
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
當然,那些比較有法律意識的人,會在租女友之前簽訂合同,
然而實際上也並沒有什麼卵用。
首先這種行為是否合法也尚待商榷,
其次雙方簽訂合同的名義是租,自然人不可租賃,因此這份合同既不能認定為租賃合同,也不能認定為勞務合同。
這樣一份合同沒什麼法律效力,自然也不能受法律保護。
並且如果合同中出現“陪睡”“同床”等條款,
就構成了犯罪,是要受到法律處罰的!
網路世界裡存在太多的風險和未知,
你無法確認網線對面究竟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所以在這裡奉勸單身的小夥伴,
千萬別去冒這個險。
單身並不可恥,結婚也不是義務。
七大姑八大姨非要問,你就這樣告訴她:
“我單身我驕傲,我為自己省鈔票。”
愛情不是生意,不是可隨意買賣的。
想要愛情還要靠自己花時間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