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麗是高中同學,在學校期間我們也沒有說過幾次話。因為我的性格比較孤僻,看見女孩子就臉紅,急得說不出半個字。說說話,在上學期間我就喜歡小麗,只是沒有勇氣去說,被自己一直默默埋藏在了心底。
後來高中畢業,大家也各奔東西,我外出打工,不知道小麗是繼續留下來讀書了,還是也外出打工了,不得而知,因為我們斷了聯絡,心裡想著可能這輩子都不可能見面的了。
就這樣過了兩年多,我們居然在同一個城市見面了,她還是那麼漂亮,而且還是單身一個人,我激動的不得了,想著自己終於有機會可以追求她了。就這樣我們在同一個城市,我也經常約她吃飯看電影,沒事還陪她逛街給她買她喜歡的衣服和包包。
我們就這樣相處了半年的時間,再一次吃飯的時候,我向她表白了,說喜歡他,在上學期間就暗戀她了,既然老天讓我們再用一個城市相遇,那肯定是緣分,讓她做我女朋友。沒想到她居然答應了,我興奮的不得了,回到家也是激動的一夜沒睡著。
我們就這樣交往著,突然有一次她約我喝咖啡,讓我借給她50000塊錢,說他哥哥要買房子,首付還差50000塊錢,她自己沒有,所以找我看看。她剛開口,我就答應了,我想著作為她的男朋友這個錢,我應該借。於是我借給她50000塊錢 。
我把錢借給她以後,約她見面她也不見了,說她沒時間很忙,每次都找不同的理由拒絕和我見面。我想著她肯定是看不上我,或者遇到好的人了。我就給她說了我的想法,讓她把50000塊錢還給我,大家好聚好散。
沒想到那天我見到她,讓她還我錢的時候,她居然理直氣壯的說她沒有,把我氣的不行。
難道借錢的真的是大爺嗎?朋友們給我出出主意,我要怎麼才能讓她把錢還我啊!那可是我的血汗錢啊!我也是一分一分積累起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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