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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霧霾,有點陰天。租住的地方旁邊就是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也不知道今天是什麼好日子,上午出去慢走的時候,看見一對對小情侶領了證,歡天喜地的在門口合影,還有跑到旁邊的小公園請專門的攝影師拍照的。不禁想起自己當初的領證和結婚,也慨嘆,婚姻的不易。

自己和老公都是平凡的普通人,沒什麼過人之處,也從未趕過什麼時髦。但是我兩的認識,可以說是透過網路認識的,然後交往最開始也是透過郵件。具體今天就不寫了。重點說說領證和結婚。

先是我帶他回了一趟我家,我媽歡天喜地的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還知會了很多親友在家裡等著,可是我老公一下車的一瞬間,我媽扭臉就回屋了——沒看上。老公是江西人,個子矮,說話也是小聲囁嚅的,我媽覺得不敞亮,也不好看,不喜歡。就這樣,回來後,我曾提了一次分開算了,但是很快就忘記了我媽不滿意這事兒,重歸於好。而且,還在沒告訴家裡的情況下,把證給領了。領證的日子是1月31日,忘了當初為什麼選了這個日子去領證。反正記得還要體檢,體檢完後就去海淀民政局領了證,領完證好像也沒怎麼慶祝。總之就是瞞著家裡,糊里糊塗地就跟他領了證。領完證,好像又回了一趟我家,然後好像給我爸買了兩瓶酒,給我媽媽買了一對銀手鐲,老公好像給我媽幾百塊錢,但是我媽好像沒要。忘了具體情節了。現在想想,媽媽知道我偷偷領證的時候,該是多麼傷心和又恨又心痛啊!多年以後,我才明白媽媽有些話說得是對的,而且只有媽媽是真心為我考慮的。

然後過年回他老家辦酒席,因為他老家習俗是正月辦酒席,而我老家是年前辦酒席,年後絕對是不能辦酒席的,所以,我家裡一個人也沒去。我孤零零地在他老家把自己給嫁了。反正那是第一次去他家,感覺非常不好。吃不慣、睡不慣,很想家,而他一回去基本上也不管我,他們的話我也聽不懂,然後按照風俗我還給他父母、姐姐們和兄弟們等等一大家人買了新衣服新鞋子新襪子之類的,給婆婆買了金戒指,自己就買了一身衣服,然後花了幾百塊錢在他老家照了幾張婚紗照。現在想想,那時候是真的單純呀!從他家回來的時候,要坐硬座火車,好像要做一天一宿,我記得我兩分別擠在對著的座位上,對著坐。我在火車上怎麼也睡不著,他卻把腳搭在我的腿上睡得特別香。

回頭想想,自己領證和結婚是多麼草率呀!那時候完全不知道婚姻意味著什麼,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確定愛這個人以及這個人是否確定是愛自己的,糊里糊塗就把自己給嫁了。你要說一點不後悔是假的。雖然風風雨雨跟他一起二十年了,但是,每每想起領證和結婚,總是有很多遺憾,也會想起,其實那時候他並不是真的愛我,只是想找個媳婦兒罷了。

今天就寫這麼多吧,以後有時間慢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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