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覺得生活蠻神奇的,前幾年我還未變的現在這般沒臉沒皮、自來熟、跟誰好像都聊得來。
是真的社恐、慢熱、內向、自閉、多慮、思想的巨人行動的矮子。
大學畢業前夕,那是我玩得最瘋狂的時候,那時候已經拿到了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所以所謂的就業壓力對我而言,就成了浮雲。當然了,我壓根就沒想過找工作的事,因為我自信覺得自己能考上。
我很迷戀那段無所事事的時光,每天熟睡到中午,慢慢悠悠地起來,拖著拖鞋去食堂吃飯,隨便點幾個菜,然後倒上一碗免費的紫菜湯。
有時一個人吃,有時和室友一起吃,有時候和姑娘一起吃。你們說什麼時候是戀愛?我覺得什麼時候都是戀愛,和姑娘牽著手是戀愛,與好兄弟一起喝酒也是戀愛,靜靜地觀賞路邊的花草樹木也是戀愛。和自己也可以戀愛,只要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就行。
很多時候,那些姑娘喜歡我,我都不知道為什麼。反正她們就喜歡我了,我還是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如果剛好這件事情她也喜歡,那麼我們就不知不覺會處在一起,這裡面不會有太多刻意的東西。
關鍵就是,你得有自己喜歡的事情。那是你的生活,也是你組成你自己一部分。
其實在我大學時候,我也沒有什麼特別喜歡的事情,無非就是每天上課下課,吃飯,打籃球,打遊戲,睡覺,有時候不知道幹啥,就會找幾部電影一個人看上一個下午,避開和人際有關的一切社交活動,直到我參加了幾個社團,歌舞社和廣播社。
現在想來,我已經忘記為啥要參加這倆社團了,估計是當時的第一直覺是好看的學妹多。不過話說回來,我不是那種會為了泡妞去參加社團的人,記得當時有個學姐把我拉了進去,我說我不會唱也不會跳,你把我拉去歌舞社做啥,她說就想我在裡面,聽她唱歌,看她跳舞。好,我答應了。
當時的第一反應,她TM是不是暗戀我。
後來的一天晚上,果然,她在和我走回寢室的路上忽然停下腳步,我還記得是籃球場旁邊,當時的路燈昏黃昏黃的,倒影裡是一片香樟樹。怎麼了,我故作鎮靜地說道。
做我男朋友。
此時,有微風拂過,她伸出手來拉住我的手,然後看著我一句話不說。
後來的故事,我不想說了,因為不想一篇文章都在說和她的故事。說這個,就是想說,戀愛以這樣的形式發生,挺好。
不過,不是任何人,在任何時候,任何場所,都能以這種理想方式開始戀愛。現實是,如果你的班級裡沒有你喜歡的姑娘,那麼你的戀愛就會成為問題。大部分人在這種情況下,會選擇以被動的方式等待愛情,最好哪天來一段偶像劇般的邂逅。
太多經歷和故事讓我懂,這樣的人一般都很幼稚。因為曾經的我也幼稚過,往事讓我成長,這裡麵包括一些比如在姑娘寢室樓下等幾個小時,自以為在等愛情,然而只換來一句“你別等了,我要睡覺。”
不過那一個瞬間,我忽然爽到了。很難說是為什麼,就是很爽,很少有人會因為被拒絕而爽,可我是真的很爽,當時我很想抽根菸,可惜口袋裡啥也沒有。那就找塊地上的石頭像用射任意球一樣的姿勢,猛地踢出去,石頭旋轉著在地面劃出一道弧線,那是一種微笑。從此時,此地,優雅地踏向遠方。
有時候執念是很可怕的事情,越是執越是念,然後無法自拔。追求一個姑娘,最怕的就是對她過於執念。然而當你從執念裡解脫出來的那一刻,你就會發現自己的幼稚和弱點,那是多麼地有稜有角,有形有色。
後來,我不再等待。我找到了主動之於愛情,之於生活,之於我自己的意義。你的手心能握住什麼,取決於你有沒有用力去握住。
因為主動,然後直接就成功了?你錯了,還是會失敗。我還是會在主動認識女生的時候被拒絕,我還是會在複習了很多遍考研英語之後依然做錯題,我還是會想要睡覺打遊戲。
然後日子一個接著一個地來,我退出了歌舞社,廣播社。我和音樂系的學妹戀愛,和室友一起在半夜打牌吹啤酒瓶。然後,恍然之間,已經大三,我選擇了考研。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很多人覺得我特別有女人緣,然而我沒有特別為了戀愛做過什麼。一直以來,我都做著自己的事情,能成功就讓它成功,要失敗就讓它失敗。反正無論怎樣,你也只是茫茫宇宙裡的一個瞬間。
我們應該做的,是努力讓自己的經歷更立體,更豐厚,這是一種屬於自己的不朽。
c'est la vie----這就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