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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念對方,可對方不知道,那你的想念,終究只是一廂情願。

上次和同學小妮聊天時,說到還想念阿添的事。其實他們兩人已經分手四五年了,而阿添早已經成家了,小妮還單身一人。和她說過,分手了那麼久,什麼都過去了,不要再執著不放,但她認為兩個人從讀書時就開始在一起,已經六七年了,還一起經歷過那麼多美好深刻的往事,怎麼也忘不掉過去,如果可以的話,還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我不是小妮,不知道她對阿添的愛有多深,也不知道是不是因沒有在一起而產生執念。但我覺得兩個人都分開了,還想念又有什麼用呢?一些事過去就過去,有些人無論如何也不屬於你,放過自己不好嗎?何必為了一個離開你的人,而念念不忘。到底為了感動對方,還是為了感動自己?

小妮也許有想過和阿添已經沒可能,只是不願意放下。不過她不知道有次同學梅梅和我聊天時,說到阿添自從生了一個孩子後,經常在她面前炫耀他的孩子長得多好看,像媽媽的事。還無意中提到有次同學聚會沒有去的原因,原來那天剛好妻子生日,忙著慶祝,沒有時間去聚會。而這些事我沒有和小妮說,一是擔心她會難過,二是還想念的人,早已經過上幸福的生活,把她忘記了。

可小妮還繼續沉迷在過去,想念曾經的美好,但阿添的未來已經沒有她,也不需要她,也不會再和她有任何交集。還想念一個不可能的人,簡直就是為難自己。

我曾經想過,想念一個人到底是不是一廂情願的事呢?後來的我經歷過之後,可以肯定地說,想念一個人真的是一廂情願,特別在對方不會有迴應的情況下,想念不但是糾纏不清,也是自己傷害自己。就算曾經愛得很深厚,但兩個人分開了,代表著所有的一切已經結束,還想念,只是一個人的事,並不是可以回到過去,重新改寫結局。

剛分開時,頻繁想念是捨不得的原因,但後來還一直想念,更多的是執著不放。都已經知道不能在一起了,還想念一個人,說到底還是覺得過去的一切很重要,不想放下,也不想忘記,只想回到過去,重溫那美好。可做著沒有意義的事,又有什麼用呢?難道不覺得是自欺欺人嗎?過去就過去,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結果,勇敢面對過去,接受事實不好嗎?

當你還想念一個人時,說不定對方早已經把你忘記了。分開了,兩個人不會再有任何交集,對方後來過得如何,跟你毫無關係,而對方也沒有興趣知道與自己無關的事,那你還想念對方,就像一個傻瓜做著傻乎乎的事。如果換個角度來說,你會想念一個無關重要的人嗎?所以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感動自己,還為了一份失敗的感情而捨不得放棄。

還想念一個人,只說明曾經愛過,可不代表這個人屬於你一輩子。既然過去的事,不屬於你的人,終究要捨棄,因為愛是以前的事,不是後來的事,你的愛就算保持不變,但對方不再稀罕。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生活,過去的一切總要學會忘記,而後來的生活才是重要,因此過去的一切需要徹底放下。

曾經的我也想念一個人,不過後來想明白了,不屬於自己的人,就算日與夜想念,也得不到什麼,而且對方又不知道我的傻行為,說不定早已經把我忘記了,那我做著不自量力的事,又有什麼用呢?之後和自己說,要學會放下,學會忘記,儘管現在還偶爾想念,但沒有曾經的執念,更多的是回憶,感嘆歲月。

還想念一個與自己沒有任何關係的人,是一件愚蠢的事,浪費時間之外,還不能過好自己。生活本來就需要前進,但一直沉迷過去,就是為了痛苦自己。況且對方的世界裡,早已經沒有你,堅持不懈地努力,只是做給自己看。

過去就過去,一直執著不放也不會有結果,時間的流逝,更加要學會找一條適合自己的路。過去的往事很美好,但也要明白,對方既然不能給予你想要的生活,就要做到放下。你還想念,無非想和對方重新在一起,可你的夢想,對方不會幫你實現,過去能夠分開,證明不適合,那麼就不會有後來。

當一個人尋找到屬於自己的生活後,再回想過去,已經沒有當初的不捨,只有淡然。人要一路往前走,一邊尋找,一邊捨棄,總會找到讓自己感到滿意的。所以,不要還想念那個不能給予你幸福的人,你只會得到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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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有一個惦念你的人,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