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過了疫情變幻的四季,終於又到了年底。鼠年就打算拍婚紗照領證的我倆,因為大連疫情的形勢不容樂觀,就一拖再拖。直到現在,一事無成。
就是這麼短短的幾個月,看著身邊同齡人陸陸續續的將要舉行婚禮,我有種莫名的恐慌,不經意間我突然意識到了,我今年26歲,處於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年紀裡。
考慮到老家剛剛蓋了房子,父母拿不出更多的錢陪嫁,再者,現在新的民法典出臺,在雙方友好協商的情況下,禁止索要彩禮,所以,26歲的我,今年,打算裸嫁。
這可能是我現在一廂情願的想法,因為我並沒有跟我物件商量過這個事情。裸嫁意味著我不會索要任何彩禮,同時我物件也不能指望我帶什麼陪嫁物品過去他家。這個想法的產生,一是基於我倆各自家庭的經濟條件,我認真深思熟慮過的。我是西南方向特別普通一農村家庭,世代為農,從小就是過著清貧的生活,父母含辛茹苦撫養我和妹妹長大成人已實屬不易。我物件是東北方向沿海城市農村家庭出身,後來透過父母的努力在小縣城買了一套居民樓住宅,但從本質上來說,我倆都還是農村人。二來呢,我家鄉人民比較樸實,我身邊的親朋好友結婚也沒有索要彩禮的習慣,都是看在男方的面子上,男方給多少就被動接受多少,自己父母可能還要拿出錢來倒貼自己女兒,出於這個考慮呢,我不想開口跟我物件和他家人索要這個錢,也不想讓我物件和他家人犯難,畢竟愛情和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個人覺得不應該由父母買單,這對雙方父母來說都太不公平了。因為這兩者的原因,我就打算尋找合適的機會跟我物件談這個事情,我家不出任何嫁妝,他家也不用給任何的彩禮,婚禮呢,兩邊都簡單操辦,我家這邊就簡單的辦一個出閣宴就行,靠著自己的能力,用我倆自己掙的錢,讓人生大事得到圓滿解決。
雖然我不知道以後裸嫁的日子,會不會得到幸福。目前我只知道,現在我一意孤行的愛著這個男人,我甘願賭上兩顆相愛的心,既許一人以偏愛,願盡餘生之慷慨。
我不知道雙方父母知道我有這個想法以後會不會反對,但是我知道我要裸嫁的這個想法目前已經在我心裡根深蒂固了。
可能大夥兒會覺得我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但又什麼關係,相比於物質,我覺得可能愛情在我心裡才是更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