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公四兄妹,兩個在外地打工,沒有公公婆婆,有個姑姐跟我們生活在老家,一個五線小城,我倆事業單位,她們兩口子教師,姑姐比我老公大5歲,公公在我老公十多歲的時候就過世了,老公上學姑姐兩口子出了些錢,結婚後,因為我跟姑姐的關係很一般,感覺不是同類人,婆婆在我婚後五年也過世了,我家孩子上學的時候剛好她也教一年級,就想著在她班上上學,我老公說她姐說的要我給她打電話,好吧為了孩子我就打了電話跟她說孩子去她那上學的事,就這樣說好了,公立小學沒有食堂大部分回家吃飯,或者午託,還有跟班主任吃午飯,姑姐也帶了些學生在那吃中飯,那時候是550一個月,我家孩子也在那吃午飯,順便寫作業,我想著自己家裡人,少交點錢,叫我老公一學期給她1500的伙食費,就這樣過了三年,孩子大了,我想伙食費是不是少了,問我老公,他告訴我他沒給,因為她姐說不要,我就跟我老公說,這錢必須得給,我就直接給她轉賬,她姐就生氣了,說了一大堆她是為照顧我家孩子才當這個班主任什麼什麼的,說別人一個月交多少多少錢,打電話給我老公發脾氣說要給就把前幾年的一起給了,我一聽就去取了一萬二的現金讓我老公送到她家去了,她自己說一個學期伙食費2000元,她收了,後面一個學期2000,一直到小學畢業,我都給了,中間有個學期,我開學就給了,後面說老師不讓帶,她退了給我,孩子回家吃了一個多月的午餐,我就沒再給她了。我覺得我們兩口子都是上班的,一個孩子養的起,該給你的給你,不知道她怎麼想,一直沒想通為啥不要,還生氣。她有點施捨給我們的感覺,我家也不窮啊,難道還讓別人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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