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到了過不下去的時候,多後悔生了個孩子,要是沒有的話,事情就好辦多了。
當初你儂我儂,非你不嫁非你不娶,……然後有了愛的結晶,可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你們變得只剩材米油鹽孩子等必要的交談,簡短又冷漠。愛情不在了,想想還是要維持一個完好的家,至少孩子有爸有媽,生活也能過得下去。
某天,導火線被引燃了……各自壓抑已久的怨氣爆發出來,甚至當著孩子的面大打出手,所以這段感情就此終結。要是隻是你們倆的事,那好辦,一拍兩散。可是,還有個孩子,希望有爸爸媽媽愛的孩子,希望爸爸媽媽相愛的孩子。
離婚很簡單,一紙文書的事情,從此孩子沒有父愛或者沒有母愛。
作為女人,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誰不心疼,離婚帶著孩子吧,你居家多年,沒有工作沒有存款,有的只是一張憔悴的臉。你養得起孩子嗎?若把孩子交給那個事業有成的父親,他有時間照顧孩子嗎?給爺爺奶奶帶?作為母親,除了她自己,對誰照顧孩子都不太放心,擔心照顧不好寶貝。所以女人,多數繼續這段所謂的婚姻,因為至少可以自己照顧孩子。
要是當初沒有這個孩子,早就和他一刀兩斷各自飛去了,何必和這個最熟悉的陌生人抬頭不見低頭見。
孩子是愛的結晶,如果沒有愛了,那那個未出世的孩子,對不起!!!!
如若已經相見,就算只有一眼,也沒有哪個母親會放棄他,要麼因為男方條件好所以忍著想念和孩子分離,要麼離婚自己帶孩子過,多數沒有經濟實力的選擇委曲求全得過且過。
所以,當愛變成恨,對那個代孕未出世的孩子,鄭爽選擇放棄,我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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