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見你之前,我想的是:盡我一切所能,照顧你一生。終其一生,伴你左右。時間終將會證明一切!因為任何事情都將會有一個結局,不知是悲還是喜,這個結局早已經註定好了的。
我遇見你之後明知道沒有結果 ,卻願意陪你一起走一段路,發生一段又一段的故事,原以為我可以改變這個所註定好的結局。 就算不能改變這個結局,以後回憶起來 也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至少不會後悔。人就是這樣,事情在沒有結局之前,都以為自己能改變這個結局,就像你能勸別人,但也唯獨安慰不了自己。
我們雙方父母見過面,他去過我家,我也去過他家,我向所有人炫耀了你,炫耀了你有多好,我有多愛你,但你最後卻讓我不知道如何收場。能見面是情侶,就是朋友,不見面就是陌路人,雖然有時候離的最近卻又離的最遠,無論如何想念,沒有立場說我想你,想見你,想和你在一起。對,見不得光的不叫愛情,該放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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