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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老公是在北京上班的經人介紹認識的,當時感覺老公是一個比較孝順的人,應該也會有擔當,因此比較有好感,雖然當時老公家日子過的不是很富裕,並且把家裡的積蓄都給了大兒子,那時候覺得無所謂,我們可以憑藉自己的努力換取更好的生活。我們在一起的時候老公剛剛首付一套房子並且跟朋友借了4萬塊錢(家裡也沒有出一分錢,)所以當我倆正式確定關係的時候就開始跟老公一起還賬的日子,還完這4萬又開始借了6.6萬的彩禮(訂婚當天我爸媽返回6000,剩下的在結婚的時候給了10萬陪嫁),這時候婆家也沒有出一分錢。

也就是說從我倆買房,到訂婚再到結婚公婆只給了12000的改口費,這些我都沒有介意,知道我懷孕那年,因為老公要經常出差,我離上班的地方比較遠,公交差不多單程要2個小時,所以想讓婆婆去給做飯,婆婆一直不肯去,每天下班到家很累了就隨便吃個清湯麵或吃點水果,直到5個月的時候感覺有點吃不消就跟老公發火了,老公給婆婆打了電話也急了婆婆這才來北京照顧三個月。

開始休產假的時候正好也要趕上過年,因為婆婆家的房子給了大兒子按照他們的習俗我不能在那生小孩(結婚當天也沒有進房子,新婚夜也是在酒店過的),索性就在孃家這邊過年生小孩了,兒子出生的時候婆婆臉中風沒能來伺候月子,直到兒子100天的時候才來看了兒子一眼,這時候大兒子的媳婦也懷孕了,一直到現在婆婆沒照看兒子一天,公公打工掙的錢也補貼給了大兒子一家,我期間也有讓他們給帶帶孩子,但是他們沒有同意,老公也一直在中間為難,想問問大家,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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