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為了愛情,遠嫁至北方這個小城市。
當時,我看到這樣破破敗敗的家,這樣還未發展的小地方,人們的思想那麼保守,我還是一腔熱血地留了下來。
我以為,生活只要有愛就夠了。我當起了那個有情飲水飽的女孩。
剛結婚的時候,用家徒四壁來形容再貼徹不過了。
結婚沒多久,我就懷孕了。
當時,因為沒錢,也有想過回到我的家鄉。因為他的父母年紀大了,所以我們決定留下來。
可能是窮人的婚姻法則,白撿了一個漂亮媳婦,去哪都要把我帶上。
一是為了看著我,防止我跑了,人財兩空,還會被 人恥笑。
二是家裡能幹活的就我和他倆個人。免費的勞動力,不用白不用。
我以為是他想跟我呆在一起。心裡總是像吃了蜜一樣甜。愛情矇蔽了我的雙眼,堵住了我的耳朵,再也聽不到什麼不和譪的聲音。(事實上,這裡都是他的人,又會有誰跟我說呢?)
我們剛開始創業的時候,真的很苦。
一是沒有錢,跟人借,借不到。找貸款,要擔保,沒有人願意做。我心想:這人情也太差了吧?
好話說盡,挨家挨戶去問,終於找到了一位堂哥願意。我們倆的臉上終於展現出一點笑容。
二是沒有人脈。我天天挺著大肚子,去跑小區,去搜街道。哪裡有動靜,哪裡就有我的身影。
三是沒經驗。還記得有一次,我們給那家客戶裝好了東西。那主家挑毛病,給少一點錢就好了。但我當時不會處理,氣哭了。覺得受了天大的委屈,辛辛苦苦做的活,要不到錢。現在想想,我也是傻瓜。
四是不懂協調。孩子出生以後,因為沒 有人幫忙帶,手忙腳亂的。而我又好強。孩子又磨人,只好把脾氣都發在他身上。
夫妻之間吵得多了,總會分裂的。他慢慢地變得不愛回家,不再跟我說話。
我既要帶孩子,又要管生意。我恨不得有八隻手。
心中有怨氣,總是不平衡的。
因為孃家離得遠,沒有人可以說說心裡話,把心裡的苦水倒一下,我患了乳腺肌瘤。
頭一次,我感覺死亡離我這麼近。
我和他說了我的病情,我以為他會看在惜日的情分上,迴歸家庭。回到我的身邊,照顧我。
但我大錯特錯。已經離心的愛情,不再是愛情,它是一杯毒藥。
他不再回來,甚至連電話也沒有給我打過。
愛情早已經離我而去,而我在幻想,浪子總有回頭的那一天。
我生病了,全程只有孩子的陪伴,他今年才八歲,卻過多地承受著與年齡不符的東西。
我心生怯意,不想一直委屈自己。但朋友都說,孩子還小,不能沒有一個完整的家。
父親再不好,也是親生的,如果離了再找,未必能接受新的人。
心裡亂極了,離與不離,都是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