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和父母是什麼關係?
兩個關係,“血緣關係以及社會關係”血緣關係決定著十月懷胎不能忘,社會關係決定著養育之恩不能忘。(養育之恩,是“養”,“育”之恩)
我們和父母的關係是什麼樣?
我聽聞b站up主墨茶的父母,負債跑路,把孩子拋棄在農村,疾病慘死;
我聽聞鄭爽在美國代孕生了孩子又把孩子遺棄在福利院;
我親眼見過年近六十的母親給自己將滿三十歲的兒子洗內褲;
我聽聞有的離異母親為了補貼家用,逼迫女兒遭受蹂躪;
我也聽聞,兒子為了拒絕贍養母親,親手把母親送進墳墓;
我聽聞酗酒的父親侵犯了自己的女兒;掌摑,跪釘板;
我聽聞父母為了給與兒子更多的愛和關懷往往剝奪了本該留給女兒的愛和關懷;
我聽聞,嫁女兒多要一些彩禮錢只是為了家裡的男丁結婚能省一些結婚本錢。
我還聽聞,受到家庭給的壓力,孩子在受到一點挫折之後選擇了結束生命。
我還聽聞高校的兒子殺死了自己控制慾超強的母親。
家庭冷暴力………
我們是什麼?
我們是父母的玩偶嗎?
我們是父母的工具嗎?
我們和父母是兩個獨立的個體,首先是肉體的獨立,其次是經濟和思想的獨立。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你還和父母伸手要錢的時候,還是要予以允諾付出成本的,成本就是按著別人規劃的路去走下去,而自己卻失去了自我。沒有經濟的獨立,我們都是父母的附庸。
沒有思想的獨立,就是別人的自私貪婪予以放縱,對自己也是一種迫害。什麼大小的事都要父母來做主,媽寶男,媽寶女,扶弟魔……
一個家庭生育的任務是為社會培養人材。
父母應該培養孩子獨立思考、獨自生活的能力,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予以幫助。
身為兒女要到適當的年齡要做好脫離家庭走向社會獨自生活的規劃。
“不論是我們親子關係還是戀愛關係,愛,不應該是花錢的多少,更不是控制。捨得花錢,只是愛的一種表現方式,不是愛的全部。不要用滿是自私和狹隘去綁架任何人。”
昨天刷抖音,安徽一對新人夫妻結婚當天在婚房發生了口角,站在門外的男方母親衝進來立馬站在了兒子的這邊職責女方,丈夫站在一旁一聲不吭。就說這樣的家庭如何能夠幸福?
認識那個鄰居已經十幾年了,據說結婚時兩個人還挺好,後來因為女方自己可能比較懶散一些,婆婆慫允兒子對妻子實施家暴。女方不僅忍受了家暴,就連女方父母知情也無動於衷。就這樣十幾年,她已經恍恍惚惚,自言自語,周圍人開始說她大概是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