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標北方三四線城市的一個小縣城。我和老公,因為過年給父母的過年費問題,發生了爭執。現在正在冷戰。
昨天他(我老公)讓我給他父母2000塊錢過年費。這個本來也沒啥問題,每一年,我也都會給他父母過年費,給他父母買過衣服,鞋子,手機等。因為看到別人家都是給男女雙方父母過年費,而我老公從來都想不到我的父母,我心裡有點不太開心。(我工資比我老公高,我有能力自己給我媽媽過年費,只是看老公沒那心意,我有點生氣)就順口回了他一句:光想到你父母,怎麼想不到自己的丈母孃?然後他就惱羞成怒。他說他父母幫忙帶孩子,為我們付出了,意思是誰幫我們照看孩子了,就給誰過年費,我媽沒有幫我們看孩子,幫的是我弟。(我們這裡的傳統,都是爺爺奶奶帶孩子。)
現在說說我的情況:我們結婚九年了,我爸爸在四年前已經去世,就剩一個母親,我是遠嫁,平常照看不了母親,我心裡一直都對母親有愧疚之情。結婚這麼多年,我印象中,他從來沒有主動提出給岳母買點什麼孝順岳母,(僅有的一次,就今年他單位有個醫療保險,在定點的藥店有一兩千的藥費的福利,他給我媽充了一千塊錢。)反而有時候告訴我,要我明白,他父母是主,我父母是次。
其實,我媽媽根本不會在乎2000塊錢,我出嫁時候家裡陪送十萬塊錢,我媽媽自己有房租收入,根本不差那點過年費,但我認為這是作為孩子們的心意,給男方父母,為什麼不給女方的父母,都是辛辛苦苦把我們養大的父母,就因為我嫁給了你,就得只孝敬你的父母嗎?我公公婆婆是幫忙接送孩子了,付出了,可是,他們在我們身邊,同樣的,也受到了我們的陪伴和照顧(公婆看病買藥都是用的我老公的醫保卡,我的醫保卡則供養著我們的小家庭)。
我現在挺後悔的,後悔當時的衝動,遠嫁,平時照看不了自己的媽媽,真的很愧疚,現在有兩個孩子了,老公也不孝順我的媽媽,我不知道今後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