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1 中國特色家庭
在我們有中國特色的家庭中,經常存在著這樣的情形:
結婚時,擇偶的標準不是愛情,而常常是安全感。所以有房有車成了基本條件,不僅長輩這樣想,許多處於擇偶期的未婚男女自己也這樣想。結果是,婚姻相對穩定,但缺乏感情,夫妻關係是家庭關係的核心,可這第一步的基礎就沒打好。
結婚後,由於缺乏感情基礎,而且女性更缺乏安全感,所以妻子會想去控制丈夫,但丈夫不樂意呀,於是丈夫就想逃走,逃走的方式可以是工作、愛好,甚至是小三。不僅如此,婆婆也想去控制兒子,但兒子在意識上感覺不能逃離母親,所以就在婆媳鬥爭中站在了母親這邊。
有了孩子之後,妻子情感上的空虛終於可以被滿足,所以就把心思都放在了孩子身上,不過這也要取決於是男孩還是女孩。如果是男孩,當母親的就會發展出戀子情結;如果是女孩,母親就會把心中“被討厭的內在小女孩”投射在她身上,於是造就了又一個缺乏安全感的女性。
至於公公和岳父,除非他們特別執著於自己的“權力感”,否則很難在大家庭中產生什麼影響。
2 過渡客體現在很多人對物質的追求有時真的能讓我們瞠目結舌,比如賣腎買iphone,援交買ipad…...而這些可能都是小時候親子關係導致的“後遺症”。
對物質的追求代表了對愛的渴望,我們把這樣的物質媒介稱作“過渡客體”。
比如,嬰兒渴了,媽媽拿奶瓶喂他,這個奶瓶就是母愛的過渡客體。可為什麼一些人長大以後,還會在過渡客體與愛之間劃等號呢?這是因為小時候得到的母愛不夠多。
得到足夠多母愛的孩子,會在某一刻突然領悟到,母愛並不等同於奶瓶、零食、玩具熊,母愛是一種無形的、精神層面的東西,所以孩子會放下對過渡客體的執著,但如果得到的母愛太少,這種領悟沒有發生,那長大後就依然擺脫不了對這些載體的執著。
這對家長們也是個警醒,如果你表達愛的方式就只是給孩子買東西,而不是陪伴和關愛,那孩子就會一直執著於這些物質上的東西。
很多家長都會看一些育兒書,書裡有很多具體的方法論,但是,請注意不要將這些當成任務來做,這些方法都只是媒介,你的關懷與愛護才是最好的育兒手段。
3 愛的謊言最後,我們來看看有關愛的6個謊言。
3.1 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這是天下無數謊言中的No.1。
我們國家是個重視“孝道”的國家,不過我們也會因此傾向於寬恕甚至忽略父母對孩子的罪行。不要說什麼“打是親,罵是愛”,除了被打被罵的那個人,其他人都沒有資格去評價這是愛,還是虐待。
父母並沒有那麼偉大,更何況一個人也不會因為有了孩子就能自動成為好的父母。
3.2 我愛你,所以你要聽我的這是我們社會最典型的一個謊言,父母用這個謊言控制孩子,老師用這個謊言控制學生,男人用這個謊言控制女人,女人也用這個謊言控制男人。
真正的愛,不是控制,而是尊重對方的獨立性,尊重對方的選擇。
3.3 我愛你,所以我們不分離大人們常借愛的名義,強迫孩子和他們黏在一起。比如要求孩子向自己“坦白心裡話”,要求孩子在老家找工作。
可這種“不分離”的願望卻並非出於愛孩子,而只是為了自己不寂寞。
3.4 婆媳關係婆媳關係我們在之前提到了,這個詞本身就很有迷惑性,因為它聽起來像是婆婆和媳婦兩個人的事,可實際上這是婆婆、媳婦和兒子的三角關係。並且,這個三角關係的核心恰恰就是被忽略的兒子。
想要解決這個三角關係中的問題,這個男人就必須站出來積極調解,最好當婆婆的也能意識到,孩子不該是自己的最愛,丈夫才是。
3.5 嫉妒嫉妒這個詞,聽上去也是個三角關係——我因為你和另一個人關係太近而吃醋。
但實際上,嫉妒常常是個藉口,目的是為了控制情侶,或者從根本上說,是為了轉嫁自己的自卑感。
如果一個人的自我價值感太低,又不願意承認,他就只能找個其他途徑發洩出去,假如這時出現了第三個人,他就可以這樣安慰自己:不是我讓你不喜歡,而是另一個人讓你不喜歡我。這看似確實還是一種推卸責任的好方式。
3.6 愛,是為了幸福和快樂有些人談戀愛,並不是為了幸福和快樂,而僅僅是為了重複自己的童年。
就像我們之前提到的有酒鬼父親的女孩,她長大以後也很可能找一個愛喝酒的男人,並且會試圖透過自己的努力讓這個男人戒酒。小時候無能為力,長大了就找機會糾正童年的錯誤。
但是,這種重複經常是危險的,因為如果糾正失敗,就會再次重複童年時的痛苦,所以還是避免為好。
後記全書從心理學角度看待家庭關係,是不是讓你看清了很多問題?
書中的某些觀點可能並不太容易接受,因為和我們過去的觀念差別太大了,比如溺愛是自戀,比如分離焦慮……不過這沒關係,要不要接受,何時接受,選擇權一直在我們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