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周女士嫁給了同歲的李某。他們是經熟人介紹。都是農村人,李某的工資,家庭條件略差與女方,1.60的個子,女方一開始不願意,拒絕了,但是李某辭了工作去女方工作的城市,死纏爛打,終於感動了女方。覺得他家也還行,父母搞裝修也能掙到錢,以後倆人買房子有孩子也能幫忙。可是女方父母親戚都勸她分手,覺得她會吃虧,男方是老實可靠,可是沒房沒車。於是女方把自己辛苦存的六萬塊錢給男方叫他買輛車,男方借了點錢配著買了車。女方哥哥知道後很生氣。罵妹妹太傻了,如果把錢給家裡,家裡給買個車當陪嫁不是很有面子,可是女方沒聽。不知情的人都以為是男方家買的車。婚後生活也並不好。她婆婆看不起她媽媽是雲南人,從心裡嘲諷她眼睛不好的外地媽媽,沒文化的哥哥,孃家來人也都敷衍應付,孃家侄女生病想叫女婿開車送一下,公婆都會甩臉色,罵其沒見過車一樣。生了二胎還是女孩後,做月子也不好好伺候,只給吃菜不給喝湯,還食物中毒進過醫院。後來夫妻倆在市裡買了房,婆婆來給帶孩子。平時不買菜,不打掃衛生就算了,在兒子面前還裝的很可憐,好像受了什麼委屈一樣。婆婆在兒子也就什麼也不幹,沒錢花了還想著叫女方去孃家借,自己還喜歡打腫臉充胖子,請客吃飯還得叫女方給轉,孩子的培訓費還是女方貸款繳的。只要女方不在。她婆婆,丈夫,大姑子一起就會吐槽她。現在和婆婆是誰也不理誰。經常聽她說等孩子大了就離婚,可我覺得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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