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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於1997年,是個女孩。當年計劃生育特別嚴格,但是我們農村很多人卻依然偷生,只為追兒子。很多人家前三四胎都是女兒,為了追生兒子不斷地懷孕,生下來又被計生辦的人追著打胎,當時的婦女都是躲到山上去生產。生下來發現是女兒便會弄死或者送給別人,接著再懷孕生兒子。而我當時就是在山上生的,媽媽生下來時發現是女孩以後當天就讓爸爸送到我外婆家。我們是同一個鎮,不是很遠。爸爸把我送到外婆家後就走了,沒買任何嬰兒用品,我更是一口母乳都沒喝到。由於當時外婆也比較多孫子要帶,對於我就沒那麼多心思養護,沒滿月的喝不慣奶粉,可能當時也沒有奶粉據外婆說是喂粥水的。反正整個人都是面黃肌瘦的,不像正常嬰兒。後來外婆實在照顧不來就去外面給我找人家去撫養,輾轉了三四家都不想養我。後來有一個守寡的婦人收養了我,但是沒到一個月又把我送回外婆家。原因是我不好養活,家裡窮,外婆說當時看到我以為快不行了。

後來又經轉了兩家終於到了我的養父母家,我的好日子終於來了。我的養父母因為兒子女兒都長大出去工作了,家裡只剩下他們兩個人覺得甚是孤單便想再養個女孩。就這樣我在養父母家留了下來,經過養父母的精心養護我的氣色一天天好了起來。

就這樣慢慢地我長大了,由於當時外婆在養父母領養時約定了要認她,平時要走親戚。所以從小我養母便帶我去外婆家玩,外婆待養母也是極好。

一年年過去了,轉眼到了我十八歲那年養父母突然來到我家要與我相認。當時恰巧我出去趕集了沒在家,不然都不知道怎樣辦,我的內心是不想認他們的。

但是躲是躲不過去的在第二年的時候我親二姐結婚我外婆要求我必須要去,我不想傷她心便跟表姐一同去了親生父母家(我家,外婆家,親生父母家都在同一個鎮)從小到大我只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可是我從未見過那邊的親人,所以難免心裡害怕與緊張。那天我見到了親生父母和親生的兄弟姐妹,可是他們對於我的到來並不是多麼的熱情,甚至我那個出嫁的姐姐一句話也沒跟我說,只是冷漠的看了我一眼,這是第一次見面。

第二次再見那邊的人是年初二,當時大家一起吃了個飯就算是認了我,親生父母每人包了一千塊給我。在吃飯期間他們沒有問過我是怎樣成長的,我過得好不好,學習怎麼樣,連菜也沒夾給我。反正給人感覺不是那種失而復得的真實情感流露。吃飽後媽媽給了一個爛的包包和生了鏽的項鍊給我,她覺得我養父母家山,不會給我太多物質上的滿足。其實我養父母的條件比他們好太多了,我根本就不缺那些爛包跟生了鏽的項鍊。就這樣吃了一頓飯後我就回我自己家了,後來我極少再去那邊的家。

今年我結婚了,我主動跟那邊的父母說結婚時間,請他們來喝喜酒。八月十五還特意帶老公拿了禮品去看望親生爸爸,(媽媽在外面打工)當時請喝喜酒的時候親生父親說什麼也不用給,到時候請他去就行了。

到酒席辦完後的第五天親生的二姐上來就質問我為什麼不請親生的爸媽。我說請了他們不來,她又說你不帶禮品去請,怎麼請,意思是我要帶很多禮去才行。我說我養父母預了他們的禮品的雞肉什麼的,要來我家喝喜酒拿的。不可能我養父母拿著禮品上門求他們來喝喜酒的,二姐見理虧之後馬上又畫風一轉說我平時不打電話關心她爸媽,過年過節不給錢她爸媽,讓我以後瞞著老公給私房錢親生父母。我很想問問他們養了你,你給是你應該。他們又養我,憑什麼現在要求我去孝敬他們還要給錢給物,我有我只有給養我的人。如今我對那邊一家人心裡已經沒有一絲感情了,他們想著我嫁得好了就想從我身上索取。這樣的父母要來有什麼用,其實我是一點也不想跟他們相認,現在斷絕來往還來得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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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父母才是孩子的起跑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