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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62歲的時候找了一個後老伴。

後老伴是經朋友介紹的,比我大三歲,平常對我還行,比前夫好一些,他有一個女兒結婚了,我也有一個女兒,他每月給我二千生活費,其它錢與我沒關係,這個我沒意見,住他房子,其實我也沒剛想得到多少愛情,都這麼大歲數了,家務我多幹點也沒啥,有病了能互相照顧照顧,有個說話的,生活上有個伴,不生氣就好,可是他女兒經常來家裡吃飯,他有說有笑,她女兒愛吃啥就買啥,聽說我女兒要來,那臉跟驢臉似的,要多長有多長,唧唧歪歪,不提買菜事了,我女兒前腳剛走,就嘚嘚沒完了,我哪都不對,菜不好吃,話不應該說,鹹了淡了都是事,每次都是這樣,結婚三年了,我跟女兒說,不想過了,雖然我沒有退休金,但我有一個小的廉租房,還好女兒支援我,同意我的想法,春節前就去辦離婚手續。大家說我做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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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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