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般意義上講,“群體”是指個體的聚集體,不管這些個體屬於哪個民族、從事什麼職業或是什麼性別,也不管什麼原因走到一起。在某些既定條件下,且只能在這些條件下,個體的聚集體“群體”才可以成立,才會出現一些新特點,新出現的特點不同於群體中個體的特點。這群人的觀念和想法趨向一致,他們自覺地個性消失,形成一種新的群體心理。但是,冒無疑問,這種群體的心裡是暫時的,但是呈現的特點確實明顯的、清晰地。“群體”是一個單獨存在的,並受群體精神的統一支配。
兩個人在一起叫群體,、一萬個人也叫群體,要想群體發揮出群體固有的力量和優勢,就需要將其組織化,而組織化群體的特徵,一定是有著前提條件且對他的性質加以確定。一個群體向組織化群體轉變化的首要特徵是:自覺個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觀點的明確轉變。因此,組織化群體並不是總是需要個體同時聚集在某一定數量。有時需要某種強烈的情感的作用,數以千億的個體有著某種群體特徵,例如民族事件。
心裡群體一旦形成,便會形成某些暫時而明確的普遍特徵。除了這些普遍特徵外,他還有一些獨有的特徵。這些獨有特徵因其構成的要素不同而不同,而且精神結構也會出現不同,出現差異。所以,在一個有組織化的群體中會有分類。
群體心理不易被精確的描述,因為他的組織不僅因種族和構成方式的不同而不同,而且會隨著群體所受的刺激強度不同而改變。沒有一個人會形成一種穩定的性格,因為不會出現一種維持不變的環境。有些特徵與孤立的個體是相同的,而有些特徵是完全為在群體中才會顯現出來的。只要是形成群體就會有一個集體心理。與個體相比,這種集體心理 可能會使他們平常的情感與做法和平常相比是與眾不同的。如果不是這種集體心理,某些觀點和行動就無法產生,或無法付諸於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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