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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前不久在微博上看到這樣一條訊息。

孟蘭蘭(化名)今年28歲,在事業單位上班,工資每個月有4000元多,公積金一個月收入1200元,屬於中等收入人群,然而為了生活更有歸屬感,孟蘭蘭集父母一家之力為付了首付,買了一個房子,房子總價70萬元,每個月還貸兩千五,同時每個月還會給父母一千元左右的生活費,自己能剩下一千多零花。

而男友姜峰和孟蘭蘭相戀兩年多了,現在一起住在孟蘭蘭的這個房子裡面,單位屬於一個性質,但是在不同部門,是朋友介紹認識並且在一起的,平時在一起日子也過得比較小資,雖然平常孟蘭蘭還完房貸再加上小女生愛買小東西剩不下多少錢,也不太好意思管男友要錢,但是平常家用多半也都是男友在支付。

然而在情侶的時候這種生活看似無波無瀾,然而一旦提出結婚,姜峰立馬就問孟蘭蘭這個房子怎麼辦?

然而孟蘭蘭的回答也不出意外的是:“當然是我的啊,並且不用你幫我還房貸。”

然而就是這個很普通,看似合理的回答,當場就讓姜峰引爆了:“你身上揹負那麼多貸款,如果結婚的話讓我壓力很大啊”

原來在孟蘭蘭心裡“我的房子,我自己還貸”,根本沒什麼問題的事情,在姜峰這裡其實想到了很多。

第一、孟蘭蘭每個月還房貸基本人就沒什麼錢了,所有的生活支出都需要姜峰來出,這些錢看似不多,可是加起來卻不少,而且還是兩個人的,這也間接導致這兩年姜峰根本沒有存下什麼錢,也買不起結婚用的房子。

第二、萬一離婚了,姜峰未來將啥也沒有,更別說買房了,因為房子是孟蘭蘭的婚前財產。

對此,姜峰提出了一個意見,那就是讓孟蘭蘭把房子賣了,然後兩人買個大一點的兩居室,寫上兩個人的名字,一切還貸款。

可是這個提議讓孟蘭蘭火冒三丈,越說兩人越激動,都不讓步,可沒想到的是,姜峰竟然直接提出了分手。

大家覺得姜峰和孟蘭蘭做得如何。

02.

很多人都佔兩邊隊伍,而且有意思的是,大多數是男人佔姜峰這邊,而女人佔孟蘭蘭這邊。

佔姜峰一邊認為孟蘭蘭在無形中佔姜峰便宜,一方面房子是自己的,雖說沒用姜峰還貸款,然而生活基本都依靠姜峰,這些都是無形的花費,看不見但是摸得著。而如果一直在一起還好,可如果分開了,立馬這些錢就屬於白花一點都沒有了,而孟蘭蘭掙的錢基本都用來還房貸了,她白得一個房子,這太不公平了。

而佔孟蘭蘭的一方認為自私的本就是男人,因為社會上太多這樣的事了,然而性別對換了就覺得毫無問題,一旦變成了婚前女方有房就受不了,除了自私就是大男子主義,妥妥的雙標。

其實這兩方面聽起來都挺有道理的,我也問了身邊的幾個男性朋友,回答的基本都是不願意女友有房貸結婚的,我倒並不認為這是算計,如果說男人這是算計,那孟蘭蘭更是算計了。

因此我認為這是男人的一種性格使然,甚至是耳濡目染的一種習慣。

男人天生理性,而女性天生感性居多,男人大多喜歡在喜歡的女人面前有尊嚴和地位,像一座山一樣,被女人依靠,因此非常不喜歡女人為自己留後路,其實這麼看與其說女人會沒安全感,其實男人更沒安全感。

同樣男人從小的教育就是買房買車娶妻生子,而女人買房就有悖於這個理論,自然會感覺很不適應。

而大多數佔孟蘭蘭一方的都是獨立女性,認為這樣的婚姻能給自己更多的安全感,即使感情不好也不至於一無所有,因為房貸是自己還的,也沒用丈夫,憑什麼有他一分,即使婚後他也幫自己還房貸,那即便離婚,到時候他出多少錢都給他便是,房子必須只屬於自己。

03.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其實真的要分個你我這麼清楚,真的這婚肯定就得黃。

然而什麼是婚姻?

作家張弘說過:“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即:兩個人各削去自己的個性和缺點,然後湊合在一起。”

有人說湊合不準確,然而我覺得“湊合”這個詞才是婚姻的關鍵。

世界上沒有兩片一樣的樹葉,而世界上也沒有兩個完全適合的男女,基本都是湊合,找能遇到認為最好的,或者感覺最不錯的一個。

可即使如此,大多數兩個人依然能過得很好,這就是婚姻,讓兩個人並非變成了更好的人,而是湊合在一起,讓兩個人變成了更加適合彼此的人。

其實對於姜峰來說,多給孟蘭蘭一些信任,而孟蘭蘭也多給姜峰一些理解,這事才是真的很好解決。

所以房子署名是孟蘭蘭的沒問題,但是婚房還得另買,屬於兩個人,而孟蘭蘭自己的房子以租養貸,就完全沒問題了,這樣雙方婚後收入都不佔便宜或者吃虧了。

如果這樣都不行,那隻能說兩個人真的不適合,沒有誰是壞人,會算計這一說,只是沒有彼此罷了。

正如羅曼羅蘭所說:“對愛情不必勉強,對婚姻則要負責。”

如果不行,談不攏,那就分開吧,這是對伴侶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否則即使結婚也是“草率的婚姻”,沒有美滿,只有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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