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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徐跟前夫離婚後,帶著兒子生活了三年後,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

對方也是離異的,孩子跟著女方。

兩人在一起交往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各方面的性格都合得來,於是便決定在一起生活,很快就領了結婚證。

丈夫離婚的時候,因為孩子斷給了前妻,所以他當時是淨身出戶。

小徐自己有房子,面積地段位子都還不錯,於是小徐就在自己的房子裡跟丈夫結的婚,結婚後也是帶著兒子跟丈夫,三個人就這麼生活在了一起。

剛開始,一家三口相處非常融洽。

雖然跟自己沒有血緣關係,丈夫還是把小徐的兒子當成了親兒子看待。

每天送他上下學,還給他輔導作業。小徐很感動,覺得自己一直以來擔憂的事兒並不會發生,她打算好好對待這兩個男人,就這麼安安穩穩過一輩子。

可沒想到,有一天丈夫突然過來跟小徐說,他們單位旁邊新開了一個樓盤,價格還不錯,而且自己去買還會有優惠。

小徐一聽,那價格好像真的要比同等質量的樓盤便宜不少。

但小徐知道,家裡目前沒有多少錢,兩人的收入都不高,刨除一定的生活開銷後,剩下的真的沒多少錢。

如果貸款的話,會給家裡增加一筆非常大的負擔,日子也會過得非常辛苦。

丈夫聽了小徐的顧慮後,卻說根本就不需要去貸款,照他們目前的情況,全款買一套也是輕輕鬆鬆的。

小徐不太明白丈夫的意思,她問丈夫是怎麼想的。

丈夫說,把咱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賣了,不就剛好可以全款買那套房子了嗎,價格剛剛好,咱們壓力也不會太大,又能住上新房子,房價還能賺一筆。

丈夫的語氣很激動,彷彿在他的眼裡,已經把將來的事兒都安排好了。

小徐卻不同意這麼做。

那房子是小徐的婚前財產,是離婚的時候,前夫斷給自己跟兒子的。

如果現在把它賣掉了,再買一套,那可就有丈夫一份了, 自己跟兒子的比重就會少很少,萬一將來婚姻產生了變故,那她不是人財兩空。

於是小徐跟丈夫說,那房子乾脆不買算了,現在這房子住著挺好,去那兒也方便,沒必要動來動去,太麻煩了。

丈夫聽後立刻就不高興了。

他說小徐這麼自私,說白了不就是怕自己分走她的房子嗎,既然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卻又處處防著自己,這樣的生活又什麼意思?

於是後面的很長時間,他都沒跟小徐說話。

當兩人再一次交流的時候,丈夫說起這樣在一起互相不信任,那就離婚吧?

小徐說,就是因為我沒賣掉房子,你就不跟我生活在一起了?

丈夫說,你別偷換概念,這是信任問題,沒有了信任,再生活在一起,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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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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