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的奶奶去年去世了,為了很好的照顧爺爺,小周的爸爸給爺爺僱了一名50來歲的保姆。可誰成想才半年過去了,爺爺就非要娶這個保姆當老伴兒,小周的爸爸和叔叔覺得保姆居心不良,就是為了以後分老爺子的遺產,所以堅決不同意他們倆領證。那麼,我們問題就來了,子女們能阻止老人和保姆結婚嗎?
答案是不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所以,小周的爺爺再婚與否、和誰結婚,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小周的爸爸和叔叔們反對是無效的。
當然,由於老人年事已高而且名下的財產較多,為了日後不發生爭議,最好建議老人在婚前訂立婚前財產協議,或者提前寫好遺囑並公正,把財產預先分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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