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總有一些什麼/會留下來的吧/留下來作一件不滅的印記/好讓好讓那些/不相識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經怎樣深深地愛過你」
——《印記》席慕容
「其實我從來都不覺得愛情應該轟轟烈烈,要死要活。」她說,「對我來說大概平平淡淡才是最好的。那個成語怎麼說來著?相濡以沫,就是兩個人搭把手,一起努力把生活過下去。其實也沒有太多複雜的東西,發生什麼事情能有一個人陪我叨叨,那就夠了。」她邊笑著,邊拿起一張泛黃的照片,照片上的兩個年輕人正笑得天真爛漫。
「你讓我說說二十五年前的故事?有什麼故事呢,讓我想想……」她歪著頭想了一下,看著站在不遠處正在斟茶的他。她像想起了什麼,突然低頭輕笑,神色裡流露了一些彷彿青澀少女的羞澀。「我可以跟你說一說拍結婚照時的事情。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兒,我知道他很喜歡籃球,也很喜歡邁克爾·喬丹,所以一直想著送一件球衣給他做新婚 禮物。那時候還挺拮据的,準備婚禮咱們也打算一切從簡。買一件正版球衣多貴呀,所以我絞盡腦汁,用了最傻的辦法——自己親手畫一件給他。」他聞聲抬起頭,樂呵呵地笑著,搭話道:「邁克爾·喬丹!那時候哪個男孩兒不喜歡啊,這可是籃球之神!噢對了對了,我媳婦兒剛剛又給我買了件新的,給你瞧瞧。」他快步走到房間裡,過會兒拿了件嶄新的公牛隊球衣出來,炫耀般地揚了揚。
「你們年輕人管這結婚二十五週年叫做銀婚嘛,我也得趕趕潮流,趁著紀念日準備準備點禮物。喬丹十一代是我年輕那會兒最時髦的球鞋了,我給我媳婦兒準備了一雙,也給自己準備了一雙。你別笑!誰說球鞋是年輕人的玩意兒啊,我認識它的時候,你們這些小孩兒都還沒出生呢!」他笑罵著,從鞋盒裡取出鞋放在地上。「以前你老抱怨我不會哄你,也不會挑什麼女孩兒喜歡的禮物;過了這麼多個年頭了,藉著這個機會說些什麼肉麻的話吧:我愛你這件事,其實從二十五年前我已經在身體力行地做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