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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一件事在溝通上出現了問題,不要輕易地認為是對方態度不端、不負責任,先想想在最重要的溝通環節,是不是真的盡了最大努力。這種努力不是指我們要在“苦口婆心”的道路上更進一步,而是指溝通方式的本身——如果要按照溝通的有效程度做個排序,我認為應該是:書面/打字<電話<面談,為什麼?發現了嗎,這幾種方式,從前到後,越往後越“立體”。人們常說做事要“留白”,要有想象的空間,話是沒錯的,但並不適用於溝通,特別是職場溝通這件事情。

而我之所以在上一段話的第一句中加入字首“某種程度”,是因為我們確實不能絕對地說,面談一定最高效,畢竟確實存在“電話”比“文字”囉嗦、冗長的情況(雖然我認為這種問題並非表達形式的鍋,而是表達者邏輯能力的鍋,從另一方面看,一些囉嗦和冗長,也會讓我們獲取的資訊更全面),但它一定是一種罪“友好”的溝通方式,它同時可以讓我們很大程度上解決“誤解”或“被誤解”的問題。馬東說,被誤解是表達者的宿命。職場的很多問題,最初都起源於溝通,當同為表達者的我們出現了什麼矛盾,不妨從消解“誤解”開始。這並非在提倡一種“萬事皆面談”的方式,它顯然不適用於我們日益線上化的勞碌當下,但當問題出現,我們又身在其中百思不得其解,不妨就從面談、多面談試起,它不失為一種“傻瓜”又“高效”的做法,因為,“見面三分親”。

如果要總結本篇和上一篇的內容,我認為是:

1、不要輕易下結論,在你僅透過一種方式/渠道瞭解到相對方時,它除了影響你的情緒和判斷,沒有任何其他好處,特別是當這種情緒或結論是負面的時;

2、在溝通方式或條件有限的情況下,你向對方傳達的一切都是你個人乃至公司的整體形象,不要想當然地草率表達,任何時候,“禮多人不怪,禮少很難講”;

3、在溝通的全面性和友好性排序上,面談>電話>打字,職場上許多問題都是溝通問題,如果專案出現瓶頸,打字不行就打電話,打電話不行就面談,這是最簡單可行、堪稱傻瓜式又行之有效的一種解題思路。

沒有什麼人際難題,是一次面談解決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兩次。

“本來無望的事,大膽嘗試,往往能成功。”——莎士比亞《維納斯與阿都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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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我還有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