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這個詞,從字面上看就能夠一目瞭然,丟失了戀情。
大多數的人丟失了一樣東西以後,都不是感到痛苦,往往是後悔、無奈,因為不捨而惋惜。
以此類推,失戀也應該如此。
還有一個可以類推的行為,人們在丟失了一樣東西以後,第一個想到的是尋找。
尋找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尋找回丟失的那樣東西,另一種是尋找一個可以替代丟失的那樣東西的東西。
失戀也是如此。
我們之所以對失去的東西十分在意,是因為我們愛它,或者是在擁有的時候我們曾經為它們付出過一些什麼,所以一旦它們離開了我們,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我們都覺得很可惜。
更多的是感覺到已經習慣了曾經擁有的狀態,一旦失去,沒有了,便不習慣了,便覺得彆扭。
所以失去的時候不要責怪對方離開,是你自己習慣了擁有,不習慣了缺失,所以失戀的責任都在自己。
如果說失戀和丟失一樣東西區別,有什麼痛處。就在於丟失了東西是不知道那樣東西在哪裡了,而失戀卻知道那個人在哪,只是無法靠近,無法得到。
失去一樣東西的時候是在和自己的習慣較勁,是在扭轉調整自己以前的習慣,也是重新開始一個新的習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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