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童年最深的記憶是爭吵,無休止的爭吵,有時還伴隨著尖叫和的重物落地的聲音,每當這個時候,我都捂著耳朵躲在床底下,希望時間快點過去。
那個男人對我說的最多的話只有兩個字,“麻煩”,而且看我的眼神沒有一點點溫度,長大以後我才知道那種眼神叫厭惡。
我應該稱之為父親的男人僅僅因為我是個女兒,所以就對我的母親惡語相向,後來我才聽外婆說,父母是相親結的婚,我已經死去的奶奶看我是個女孩就一直在父親耳邊說我母親的壞話,還偷偷虐待我,後來有一回我的母親沒忍住跟奶奶動了手,從那以後父母的關係就降至了冰點。
在我十五歲那一年,父母終於離婚了,我的母親不是個軟弱的女人,不然也不會跟那個男人吵架甚至動手了。之所以一直拖著沒離婚是不想讓我有一個破碎的家庭,可是現在我也並沒有覺得幸福啊。
所以我跟她說如果你想離婚那就離吧,我一點也不想待在這個家裡。
離婚手續辦的很順利,那個男人壓根兒就沒想爭取過撫養權,只是對房子的處理有異議,覺得我媽想分一半的要求太過分,我媽就說如果他不給,那就讓他撫養我,後來那個男人妥協了,答應房子賣了分我媽一半,不再給我撫養費。
離婚以後我和我媽住進了外婆家,母親請外婆照顧我,自己去了外地工作。外婆雖然是自己住,但她還有一個兒子,為了不讓舅舅家說閒話,我從來不找外婆要什麼,除了我媽定期給我的生活費,我的零花錢都是自己賺的。
平常沒事去小茶館幫老闆給來打牌的客人倒茶、泡泡麵,一天兩塊錢,有時候運氣好碰到贏了錢的客人會給我三五塊,然後我就用這些錢去買課外書。
在我十八歲那年我決定自己去賺大學的生活費,於是到遊樂園去做暑假工,一開始是派發傳單,後來卻扮玩偶的人,我就去了,因為一天200塊,派傳單隻有100。
遇到那個男人是意外,當時我正在跟小朋友互動,我還挺喜歡這份工作的,他們看不到玩偶裝裡的我,我也可以放鬆下來跟他們玩耍。
這時一個男人快步跑過來抱起小姑娘,把她抱在懷裡輕聲安撫,我被釘在原地,眼中滿是懷疑,因為那個神情溫柔的男人是我名義上的父親,而他那樣的神色是我從沒見過的,我見過他兇狠、不屑、厭惡的臉色,卻沒從見他笑過。
然後一個女人走過來,那個男人一手抱著小姑娘,一手拉住女人,不知道說了什麼,兩人同時笑了,我低頭看到那個女人微微隆起的肚子,突然覺得眼睛很酸。
我目送他們經過我身邊,下意識伸手去摸自己的臉,卻只碰到毛茸茸的玩偶頭。
在我太陽穴旁邊有一個三釐米的傷疤,那是我小時候不懂事跑到那個男人面前想讓他抱我的時候,被他一把推開在桌角撞得。
現在想想,不是因為我是個女孩,他只是不愛我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