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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句古諺語,婚姻是女人的墳墓。今天,這句諺語的最新版本是,婚姻孩子是女人來之不易的事業的墳墓。最近因婚姻孩子問題陷入輿論風波的兩位國內女明星,生動演繹了何謂“婚姻孩子是女人事業的墳墓”。

對普通女性而言,結婚生子帶來的不便似乎更多。一旦結婚,就不得不把相夫教子搬上日程,繼而不得不辭去工作,備孕帶娃,變成一個經濟不獨立無工作無收入的家庭婦女。於是,有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晚婚晚育,也有不少女性選擇事業放棄婚姻,還有一部分女性選擇生孩子但不結婚。備受爭議的還不是大齡未婚女青年和女強人的存在,而是一個女人未婚生子到底該不該?

這事要擱在100年前,那真是千不該萬不該的一個大錯。

在咱這古時候有浸豬籠懲罰。

在早年的美國,清教徒當道,未婚生子的女人不但得交罰款,還得遭受公開鞭刑棒打。為了挽回名聲拯救其免於社會性死亡,最好的辦法就是趕緊找個丈夫,或者想盡一切辦法不讓新生兒曝光(包括幹掉自己的孩子)。

在17世紀的英格蘭,還有一條史上最歧視未婚生子女性的法規,若一名職業為女僕的未婚女子懷孕(不管孩子是僱主家男主人的私生子還是其他男人的),那她就不得不遭受極大侮辱,此外還得補償她在懷孕、生子、月子期間等一系列誤工損失,並且還得繼續在僱主家額外白乾一年。直到1672年,英格蘭才改了立法,規定若女僕未婚生的孩子是男僱主的,那就不能要求該女僕再給他家白當一年女僕了。理由是不公平。活在17世紀,未婚生子是真要不得,要命。

幸好,我們今天生活的世界對未婚生子相對比較寬容。

在華晨宇和張碧晨生孩子但不結婚這件事上,9萬多網友用投票發表了各自的看法。大家除了恭喜,就是吃瓜看熱鬧的心態,這屆網友很友善。

如果未婚男女雙方彼此達成共識,不結婚,但願意一起撫養孩子,那就該尊重當事人的決定。畢竟,我國法律都規定必須一視同仁對待婚生子與非婚生子了。

2019年1月份,日本女歌手濱崎步在41歲高齡以未婚身份生一兒子。並表示,孩子父親是年齡比她小很多的圈外人士,倆人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都沒有結婚的打算。

對濱崎步而言,孩子的爹是一個生理學上非常優秀的父親,但並不是她理想中的丈夫,再加上她經濟獨立沒有一丁點單獨撫養兒子的擔憂,所以她選擇要孩子不要丈夫,也沒毛病。

不過,如果像科學家愛因斯坦的第一任老婆米列娃那樣,在大學期間就未婚生子,那是千萬使不得的。原因是,若經濟不獨立、不具備獨立生存能力前就未婚生子,不僅前程可能會化作泡影,就連愛人和孩子都極有可能都留不住。

當時堪稱女學霸的米列娃因為和愛因斯坦陷入熱戀耽誤學業,緊接著未婚生子錯過了大學補考,拿不到畢業證,只能打零工。又因為毅然決然地要嫁給父母嚴重不認可的‘渣男’愛因斯坦,米列娃也失去了富農父母的資助。婚後,收入不高又帶娃的米列娃和愛因斯坦過上了貧賤夫妻百事哀的婚姻生活。後來,在米列娃幫助下,愛因斯坦靠發表相對論在科學圈一舉成名名利雙收,卻轉身就投入了別的女人的懷抱。被離婚被拋棄的米列娃後半輩子在貧苦和久病的小兒子愛德華床前度過。

如果米列娃當初拿到了大學畢業證,在科學圈站穩了腳跟,有了一定經濟基礎再要孩子,而不是年紀輕輕未婚生子,是不是不至於貧苦一生?

未婚該不該生子?你能接受生孩子但不結婚嗎?都2021年了,懷孕不足以成為結婚的理由。不過,生孩子但不結婚的理由一定要是因為你可以,你可以像濱崎步、張碧晨一樣,有能力選擇生孩子但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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