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小馬說,媳婦,娘生病住院了,我可能會用到錢,行不?我說,可以。然後就沒有了下文。他如果要回家照看我也不會反對,但是我也只能做到這裡。
他家條件不好,我知道。家裡都反對,但是小馬對我好,我堅持,我爸媽就同意了。
我們結婚,沒有正式的儀式,就是在老家擺了幾桌酒席。
我們買房,他家一分錢沒給,母親節我給他媽媽打電話,他媽媽說,小劉,你們如果手頭還行(俺媽給了20萬),我們就不出首付的錢了。
他哥二婚,家裡讓小馬掏了兩萬買房子。我生孩子,他媽第二天來了,在醫院病房只能放一張租用床,晚上她呼呼大睡,小馬趴我床邊照顧我。早上她醒了,不趁收床之前讓她兒子睡一會,拉著她兒子拉呱。我出院,人家就回老家了。
孩子現在六歲了,可能能幫忙帶個兩個月左右的孩子。從來沒有主動給她孫女打一個電話。
回老家過年,大年三十下午兩點到家,鍋裡一口熱飯都沒有。
所以她生病了,我不能拒絕她兒子盡孝,但是讓我做點啥,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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