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曾經說過,"最好的愛是不打擾,也不放棄"。不打擾,不放棄,絕對是愛,但我認為並非最好的愛,最好的愛應該是長相廝守,不離不棄。
不打擾的愛,充滿了無奈,意味著愛而不得,求而不到,這種自以為的最好的愛,其實卻是最深的痛,我們都年輕過,都經歷過情情愛愛,刻骨銘心愛一個人那種感覺何其美好,而一旦這種刻骨銘心無法得到迴應,那種感覺就是痛徹心扉的,愛一個人,由於種種原因,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不再去打擾人家的生活,這是對他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還要去糾纏,這是不理智的自私行為,這樣往往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本來的那份美好因為你的不知深淺而黯然失色,自己也會失去最寶貴的尊嚴,愛變成了煩惱,再美好也會大打折扣。愛而不得不去打擾,雖說這是一種無奈,但卻是最好的選擇,不能把最好的愛給到心愛的人,不能跟心愛的人長相廝守,那就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給對方,讓他成為你世界裡永遠的白馬王子!
不放棄的愛,不是給自己希望,而是把那份最美的感覺深藏在心底,時時刻刻陪著自己一路同行,愛可以得不到,美好卻可以永駐,愛的感覺不是隨隨便便信手拈來的,能對一個人有心動的感覺,即便是無法在一起,這也算是一種前世註定的緣分,值得珍惜,值得珍藏,絕不是愛而不得,心生怨恨,從而在心中把對方打入十八層地獄,這種愛而不得的放棄,是親手把愛埋葬,把美好拋棄的行為,未免太狹隘了,不放棄,不意味著再去打擾,而是一種惺惺相惜,一種默默的祝福,這才是大愛。
不打擾,不放棄,是一種大愛,但並不是最好的愛,畢竟這種愛是以一種遺憾的狀態藏在心底,真正是最好的愛,應該是長相廝守的天長地久,是不離不棄的地老天荒,但人生終究有不如意,有遺憾,有時候有一點缺憾的愛,更讓人魂牽夢繞,更讓人終生難忘。
愛一個人,不能在一起,就不要再打擾他的寧靜,默默的關注他祝福他,也是很幸福的事,這種留有遺憾的愛,太傷感,太殘酷,我更希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在愛的世界裡,永無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