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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應該為閨蜜感到高興,如果她當年跟了他結局會如此不堪!

當年閨蜜談不上校花,容貌端莊秀麗,氣質文靜善良,在同學們眼裡也是一支美麗的花。更何況人家從小到大學習好,一路上的是重點學校。

初中時班上有一高個子男生喜歡她,可能條件差距太大,沒敢公開追求閨蜜。高中時閨蜜上的省重點,男生上的一般高中。幾年後閨蜜收到一封信,打開發現是男生的試探信,原來他參軍專業後當了警察。而閨蜜此時大學未畢業。出於禮貌回了他信,從此男生得寸進尺,殷勤倍增。

出差時要去看望女生,放假時要去接她。開始女生並不同意他的行為,可架不住一次次熱情的表白和細心照料。就這樣交往半年後,閨蜜同意做他的女朋友。男生也是能混,兩三年內連續提拔成了公安局的中層幹部,負責一個方面的工作。他風力雷行的性格的確適合當時的職位。

閨蜜畢業時自然考慮去向,結果這時被知情人告知男生早已結婚,夫妻關係不好,但還未離婚。這些男生一直隱瞞著閨蜜。閨蜜感覺如晴天霹靂,悲痛萬分。和他有了感情,但他沒離婚,自己豈不成了人們唾棄的小三?儘管他再三保證給他半年時間他一定離婚娶她,她還是不忍心破壞他的家庭揹負罵名,一氣之下遠走他鄉,徹底斷絕關係。儘管痛苦不堪總好過陷入困境。

這麼多年過去了,閨蜜在他鄉有一個溫馨和睦的家,有一份穩定的體面的工作。偶爾想起還會心痛!

男生相思成疾,病了一場,只能怪他們有緣無分。男人後來當了副局長,終於離婚了,娶了醫院的一名護士。誰知道前年因為什麼經濟問題被免了職務,據說回農村承包幾百畝地種果樹。裡面蓋的小別墅,門口停有賓士,儼然世外桃源。但願成為當代的“陶淵明”。

前幾天我和閨蜜相約,聊到這事,她說心已放下,過往不提,因為花非花霧非霧,物是人非了。只要大家各自過的好就是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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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有一種女孩欺少年窮,叫嫌棄他全家都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