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走到終點,總有很多很多的原因在裡面,有的是因為物質分配不均,有的是因為家庭瑣事傷害了感情,有的呢,是因為節外生枝的感情導致婚姻破裂,也有的是因為婆媳關係問題間接毀壞了婚姻。
原因多種,但總有一樣是致命的,才會讓一段婚姻走到離婚這一步,即便是外人無法理解的理由,但只要是當事人無法忍受的理由,都是正當的理由。
是的,我從來也不覺得,有什麼離婚的理由是不合理的,刀不紮在你自己的身上,你當然不會覺得痛,還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用聖人的視角去評斷,可惜了,不應該。
在我看來,只要離婚了的婚姻,就沒有什麼可惜的,離了就是離了,不管是一時的意氣用事,還是深思熟慮,不管理由那麼的光怪陸離,離婚都不僅僅是結束,而是一個新的開始,與其緬懷,倒不如開始新的生活,這才是對離婚的態度。
“紅苗(化名),從前是我糊塗,是我鬼迷心竅,我都不知道我之前是咋了,犯了那種錯誤,我知道錯了,我還想跟你過,你能不能原諒我,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真的離不開你,咱們的女兒也需要一個完整的家是不是,我們兩個人在一起風風雨雨共度了二十年,是我對不住你,苗苗,我發誓,我會用下半輩子對你好,你就當再給我一次讓我補償你的機會,好不好?”
這是丈夫這個月第四次登門了,紅苗姐坐在客廳的沙發上一言不發看著面前的前夫言辭懇切的樣子,說心中沒有感覺是不可能的。
她內心有太多的委屈,太多的恨和怨,曾經在心裡發過無數次的誓言,絕不回頭,絕不原諒。可是到這個時候,當她看著這個和自己共度了半生育有一女的男人,鬢角已經有些泛白,兩年不見蒼老了不止一點半點的那張熟悉又陌生的臉,她的心又不爭氣的軟了下來。
紅苗姐不確定自己想不想復婚,但也不想看著眼前的男人苦苦哀求的可憐模樣,只好開口了。
“你先走吧,容我再想想。”
可前夫聽了以後不但不走,反而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
“紅苗,我是真的知道錯了,你就原諒我吧,我沒有你真的不行,咱女兒也需要爸爸不是嗎,我要怎麼做你才能原諒我,才能答應我呢,要不你打我吧,我絕對不還手,讓你打到消氣,我還想跟你過,不管你提什麼要求我都答應。你要是不答應,我就不起來了!”
紅苗姐沒有辦法,她只能回覆:“你先回去吧,我說了我會考慮的,總不可能現在就給你答覆吧。”
“那我就當你答應了,兩天以後我帶你去民政局,咱倆就去把證領了,就這麼說定了!”
前夫就這麼自說自話地走了,紅苗姐想反駁也不知道怎麼反駁,只能看著前夫的背影,心亂如麻,滋味百轉千回。
紅苗姐和丈夫曾經有一段讓人羨慕的婚姻,年輕的時候,紅苗姐人長得俊,追的人不少,但紅苗姐就是看上了前夫,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小子,義無反顧的嫁給了他。
之後陪著男人吃苦,一起創業,好不容易日子過好了,買了房,讓唯一的女兒過上了好生活,日子這麼平平淡淡過下去,安穩但也不缺失幸福,可就在兩年前,丈夫突然表示為了投資,想要拿手上的餘錢再去買房。
這事兒本來也不是啥壞事,紅苗姐也沒啥不同意的,只是丈夫向紅苗姐提出了一個請求。
“夫妻兩個買首套房還好,兩個再一起買二套房,稅高得嚇人啊,我就想著,買房本來也是為了投資的,不能虧這錢,咱們要不就暫時把婚離了,這樣就又不一樣了。”
紅苗姐聽說丈夫要離婚,大驚,本來死活是不同意的:“好好的離什麼婚?為了買房離婚至於嘛?弄這樣搞的人家咋看我們吶?女兒現在還在上大學呢,她要是知道了得咋想啊?不行。”
但丈夫卻勸說紅苗姐:“你傻呀,不是真離,是假離,咱也不對外宣揚,把離婚證一拿,就還在一塊兒生活,等房子到手了,咱就再復婚,女兒也不會知道的,這事兒咋不成嘛。”
紅苗姐架不住被丈夫勸說,最終還是同意了,瞞著女兒,瞞著所有人,和丈夫把婚給離了。
離婚以後,現住房劃給了紅苗姐,丈夫又單獨買了一套房,這下事情也應該結了,可是紅苗姐左等右等,卻總也等不到丈夫提出復婚的訊息,紅苗姐每次提起來,丈夫總是敷衍著紅苗姐。
“哎呀你急啥,這才剛離不久,不得等過一陣子再復婚,這才合理嘛。”
紅苗姐便聽了丈夫的話,安心地等待,可是她左等右等,最後卻等來了丈夫要再婚的訊息。
紅苗姐從別人口中聽說,本來還不相信,最後去質問丈夫,卻得到了丈夫如下的迴應。
“我本來就已經跟你離婚了嘛,我現在準備再婚,不也是正常的嘛,我們倆已經離了婚了,我重新組成家庭,也不管你的事情了,房子我都留給你了,你還想咋嘛。”
“不是說假離的嗎?你是不是從一開始就騙我的?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
丈夫也不迴應,只是一個勁兒地宣稱,紅苗姐已經分到了房子,他都不追究了,讓紅苗姐別再打擾自己的生活。
紅苗姐因為這件事情的打擊,很長一段時間都沒能緩過來,在家裡一直以淚洗面,女兒自然最終還是知道了父母這檔子事兒,也知道父親做下的這些事情,她自然是站在母親這一邊的,一直安慰母親要堅強。
“媽,你別傷心,離婚就離婚吧,沒什麼大不了的,沒有了他,你會活得更好,不用再成天給他洗衣服做飯,不用每天忙前忙後的伺候他了,你有房子,有店鋪做生意,你怕啥呀,別怕,以後有我呢!以後有啥事兒,你先找我商量。”
在女兒的鼓勵下,紅苗姐終於走了出來,可這才過了兩年,前夫卻又出現了,在紅苗姐面前賣慘哭訴,說自己已經被離婚了,原來那個女人是哄他的,一心只想要他的房子,房子過到了那個女人名下以後,那個女人很快就把他給甩了,不要他了。
本來以為是為了愛情,好好的日子放著不過,店鋪給了紅苗姐,房子也給了紅苗姐,現在又身無分文,總算是又想起了紅苗姐的好,想過來求紅苗姐複合了。
紅苗姐的性格溫柔,被前夫說了兩句,她顧念著以前的情分,想著這麼多年都過去了,前夫也怪可憐的,她的心中還是有些鬆動了。
要是一家人能在一起生活,前夫知道後悔了,以後可以改正,踏踏實實過日子,一家人也沒什麼過不去的。
不過這一次,她沒有一個人下決定,這些年,女兒成了紅苗姐的唯一精神支柱。而是把這些事情都全盤告訴了女兒,女兒聽完以後,態度很堅決,表示不能復婚。
“媽,我都搞不懂你了,你說你復婚你圖啥呀?圖他在外面沾花惹草,圖他故意設計騙你,還是圖他成天到晚在家啥事兒不幹當大爺?
你要是就是願意一輩子伺候人,就願意被人耍著玩兒從來也不當回事兒,那當我沒說,但你如果不想,那你就別復婚,懂嗎?
你現在一個人過得很好,你也可以向錢看,也去找個更好的,高高興興地過日子,不好嗎?好馬不吃回頭草,那是我爸,但他不是個好丈夫,事情是他搞出來的,他就應該負責任,他不值得你這麼心心念唸的。”
紅苗姐還掛念著舊日的情分:“你爸他從前不是這樣的,他原來對我很好的......”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他犯了錯假戲真做,他是個成年人,就應該為了自己所做過的事情負責,你原諒他念舊情,誰來心疼你啊!”
紅苗姐最終還是被女兒勸住了,女兒怕紅苗姐堅持不住提前請假回了家,丈夫再過來時,女兒擋在了母親的面前,直接就回了兩個字。
“你不用再說了,我替我媽回答,休想。”
文上我說了對於離婚的態度,我認為,不管因為什麼離婚,都不該緬懷,應該忘記過去重新開始,也不應該沉溺於過去,應該向前看。
但我並不是再鼓勵或者慫恿大家離婚,或者是不復婚,或許有些婚姻還有回緩的餘地,但對有些人有些婚姻而言,離了,才是釋然,離了,才是解脫。
感情一旦被傷害,就很難再癒合,婚姻一旦破裂,就很難再破鏡重圓,若是在感情和婚姻中犯了不可挽回的錯誤,離婚就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你再想挽回,再想這過去美好的回憶,也只是枉然,因為你擁有的時候沒有珍惜,失去了就不在有了。
告誡女人,有些人並不值得原諒,有些婚,不復或許更好,結束會讓人悵然若失,但也只有結束了才有開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