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些老人認為自己年紀大了,所剩的日子不多了,然後覺得自己應該要放縱一次,所以很多老人年紀大了之後,會跟原配老伴離婚,然後去找新的老伴,但是這樣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婚姻除了愛情,還有責任。下面這位奶奶就是這樣,我們來看看這位奶奶的經歷。
王奶奶 76歲
當時我跟老伴結婚是因為我家窮,老伴家裡有錢,老伴家給了一筆很豐厚的彩禮,所以我的父母就把我嫁過去了,但是婚後我過得並不好,其實我的長相在那時候算是很漂亮的,但是老伴長得很不好看,每次跟他走出去,心裡都覺得不舒服,但是沒有辦法,自己的命就這樣。
因為老伴家裡的關係,我可以去廠裡上班,每個月有不錯的工資,所以以前我都不敢想離婚的事情,因為我知道離婚之後我就什麼都沒有了。
時間真的過得太快了,轉眼我跟老伴在一起都50多年了,現在的我決定跟老伴離婚,其實之所以這個年紀了,我還要鬧離婚,是因為以下三點原因。
一、不想有遺憾
我跟老伴在一起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他,所以我想找一個自己愛的人談戀愛,感受一下戀愛的感覺,雖然我也知道我的年齡大了,但是不管什麼年齡都有享受戀愛的權利。
二、老伴現在又老又醜
老伴本來就比我大8歲,現在已經80多歲了,真的是又老又醜,有時候我都不想看他,很多人勸我,希望我等老伴去世後再去尋找真愛,但是我覺得我等不及了,我都這個年紀了。
三、遇見了以前的初戀
其實我有一個初戀,但是當初我的父母不同意我嫁給他,去年他的老伴去世了,然後他找到我,說他還愛我,希望跟我再續前緣,我現在很想跟他在一起,所以一定要跟老伴離婚。
結束語:看了這位76歲奶奶說的原因,覺得很感慨,這把年紀了還想瘋狂,願意不顧家人的反對跟自己老伴離婚,但是這樣的行為真的是不可取的,是對婚姻不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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