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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雲南招上門女婿是很普遍的事情。沒有人歧視,也不會因為生了女孩而不開心。

上次阿姐通知我去喝喜酒的時候,我問了一句“你女兒是嫁到本地嗎?”阿姐馬上說不是“嫁”,就是兩頭待。因為對方也是獨生子,所以不上門。這邊也是獨女所以不外嫁。我第一次聽說這麼“勢均力敵”的嫁娶!

在我的老家有很多風俗,其中就有幾條不好的。結婚以後我是身受其傷!

第一條:重男輕女。

我第一胎生了個女兒,婆婆去世的早,沒人帶孩子,還要再生個男孩。當時懷二胎時我是超擔心又是個女兒的,還好上天垂愛!可是照顧兩個孩子把我的身體也熬垮了。我老公村裡有個人整整生了7個女兒最後才生了個男孩。沒辦法因為你生活在那裡,村裡人就會對你指指點點。你不可能關起門來過日子。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渺小的,改變不了什麼。

第二條:嫁出去的女兒像端午節、中秋節、春節都不可以在孃家過。

出嫁的第一年我住我媽家,然後端午節一個人到賓館住了一天。第三年我帶著老大懷著老二端午節在租的房子裡過的。第六年在回老家的動車上跟老公吵了一架,他叫我滾回孃家去,說下車了讓我弟把我接回去。我是想回孃家的,可是那天是小年,我們那小年到大年初一都不可以回孃家。說不吉利。為了不給孃家添麻煩,我只好忍氣吞聲跟他回了家。那一刻我真覺得我好悲哀,我沒有家,沒有了避風港!

第三條:父母不能到女兒家去養老。

我老公的小爺爺,80多歲了。一個人住,特別是大過年的也是冷冷清清的一個人。感覺真是好悽苦。他有兩個女兒,沒有兒子。我聽別人說如果他當時把一個女兒嫁到村裡就不會像現在這樣了。我們那要招上門女婿特別難,因為對上門女婿特別歧視。

這種不良習俗帶來很大弊端,可是大環境下的個體也是苦不堪言。在農村男人是養家餬口的生力軍,女人大都在家帶孩子照顧家庭。一旦女方父母生病女婿這邊也只能意思意思的出點錢。很少有女婿願意借錢給女方父母看病的。這也是農村重男輕女的一個原因。

最近民法典的出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沒有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盡贍養義務;其實如果男女雙方都經濟獨立,誰的父母誰贍養都沒問題。關鍵是那些一方經濟不獨立的,贍養各自父母帶來的不緊是經濟上的糾紛,隨之而來的可能是夫妻關係出現裂痕,甚至是家庭的解散。所以像我這類的家庭主婦就特別糾結,我們的父母我們自己養不起怎麼辦?出去工作?夫妻都去賺錢了,小孩誰帶?公公婆婆帶,那沒公婆的呢?請保姆,那請不起保姆的呢?大部分人會說關鍵看夫妻感情,但是真的碰到事情感情靠的住的多嗎?我無解了,暫時走一步算一步吧!

如果我要不嫁不娶,我要足夠強大,特別是經濟強大。如果我很普通,那我就要有能成為我靠山的父母。哎!一我很普通,現在是沒人幫帶孩子又請不起保姆的家庭主婦。二我父母是沒有退休金的農民。所以現在為止這也只是自己的一個不能完成的追求。等著自己變強大的一天,或者盼著我閨女幫我實現的那一天!

過年過節能和自己父母一起過多好!如果公公婆婆,爸爸媽媽,自己一家都住在一個地方多好!!甭管公婆還是岳父母,大家庭經常一起聚聚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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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男人,不要猶豫,碰到喜歡的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