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與人的本質是兩個不同概念。
人性是指一切人都具有的內在共性,也可以理解為就是人的類本質,即人人共有的普遍性。而人的本質則是指人作為一種特殊的存在物所具有的內在的主觀能動性和外在的客觀屬性之和,根據這種內在的和外在的規定性之和,我們不僅能夠把人看透,更能把不同的人分清。
人性向私,善惡並存。私為體,善惡為用。體者,性之本;隱也,恆也。用者,性之現;顯也,變也。
胡雪巖說:“一切都在變,惟有人性不變”這裡的"不變"指的是人性的方向不變,即"人性向私"。人性向私決定的就是人性永遠不變的方向。但在方向不變的前提下,人性的表現形式是變化的,展示出善與不善的表象或特徵而已。人性是沒有氣味的天然食材,加入價值觀的佐料後,才具有了善與不善的味道。
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就是指的人性概念,每個人所具有的共性,即類本質。因為人不僅具有主觀能動性,還具有社會屬性,且又是具體的、歷史的,所以,類本質(人性)與人的本質不完全重合。僅僅依類本質只能是普遍性的大而化之的理解,而無法分清每個現實個人之間量化的個性區別。而動物的個體本質與類本質是重合的。如,知道一條狗的特性,就基本把所有的狗都掌握了,而人與人是千差萬別的。
"在其現實性上"這幾個字內含了人的本質是具體的、歷史的,又是主觀的選擇(即人的主觀能動性),不過這些都外化在社會關係之中了。馬克思對人的本質的表述,與其說是定義,不如說給了我們一種理解何為人的本質的思路和方法,是一種形式邏輯下的相對固定概念,而非辯證邏輯下的絕對變化概念。這是馬克思給每一個現實人的一個公式式的定義,太偉大了,我們只需要往公式裡代入不同引數就可以得到不同的人的本質屬性的確切答案,即“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